长期借款的核算方法是什么?长期借款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 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 其贷方登记借人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 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 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计入“长期待摊费 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企业从银行借人长 期借款,应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方式,并在 使用过程中正确核算借款的取得、使用和归还情况。需要说明的是,预提 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计入“预提费 用”账户。当企业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取得的长期借款的本金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借贷 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长期借款一-利息调整”科目。属于筹建期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经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属于生产 经营期间的,计人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 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应确定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研 发支出”、“财务费用”等账户,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应付 利息”账户。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本金”账户,贷 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企业长期借款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不相符, 企业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