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登记法》的一些问题假如说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建了几栋楼房,所有证件都齐全合法,但因为资金问题而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那么我需要去登记房屋所有吗?假如有某些人盗取了我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证明等,他们是否可以用不法途径将这些房屋登记在他们的名下?如果发生此事,可否挽救?
理论上他们是可以办理登记的. <br/>如果真发生了这样的事,你可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异议登记,然后在异议登记的期限内(15天)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在异议登记期内,这些房子是不能买卖的. <br/>当然,你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