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居民如何办理户口平迁?
首先,本市居民办理户口平迁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所迁入地区的住房,必须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房。而且,该房户口登记要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
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办理户口平迁了。
(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 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 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全部
首先,本市居民办理户口平迁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所迁入地区的住房,必须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房。而且,该房户口登记要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
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办理户口平迁了。
(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 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 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 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二)办理地址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
(三)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
(四)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五)注意事项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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