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老百姓穿的黑帽子叫什么
清代对传统服饰的变革最大;从服饰的形制来讲,又是以庞杂、繁缛、琐细为特征,且冠服制度的条文规章也多于以前任何一代。在清廷强迫军民人等一律改服满族服装的时代,长江流域民间服饰情况如何呢??首先还得从下剃发令说起。 清顺治于公元1644年在北京称帝,本想立即改变国民束发旧制,但因抵抗者势力太大,加上政权统治立足未稳,因而暂缓强迫国民效法满俗。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清朝统治者打下了南京,俘获了明朝宗室福王,控制了南方各省,于是,就如《满清稗史》中记载的:“越一年,南方大定,乃下发之令,其略曰:‘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自今布告之后,京城限旬日,...全部
清代对传统服饰的变革最大;从服饰的形制来讲,又是以庞杂、繁缛、琐细为特征,且冠服制度的条文规章也多于以前任何一代。在清廷强迫军民人等一律改服满族服装的时代,长江流域民间服饰情况如何呢??首先还得从下剃发令说起。
清顺治于公元1644年在北京称帝,本想立即改变国民束发旧制,但因抵抗者势力太大,加上政权统治立足未稳,因而暂缓强迫国民效法满俗。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清朝统治者打下了南京,俘获了明朝宗室福王,控制了南方各省,于是,就如《满清稗史》中记载的:“越一年,南方大定,乃下发之令,其略曰:‘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自今布告之后,京城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
’闻是时檄下各县,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语,令发匠负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执而剃之,稍一抵抗,即杀而悬其头于担之竿上,以示众。”发便是剃头。众所周知,汉族男子自古是蓄发绾髻的,据说此俗源于孔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训,除非当和尚尼姑,遁入空门,否则不得削发。
而满人的风俗,是男子之发“半半留”,即于额前两端引一直线,将此线前之头发尽数剃去,只留颅后头发编成辫子。多尔衮为了使汉人与满俗一统,竟推行十分严酷的发令,把它作为彻底征服汉人的唯一标志,若不削发者,军法从事,不知有多少汉人为了保持衣冠传统丢了性命。
据说顺治年间,常熟有两个读书人,忘了更换满族衣冠而上街看巡按行香,结果被当场杖毙,暴尸于市。
清王朝统治者的强行命令,违反了民俗发展的自然规律,当然会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和顽强抵制,当时民间流传“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之语,也曾发生过抵抗剃发令的海州之战、镇江大屠杀、江阴虐杀、嘉定屠城等事件。
然而,在清廷的强权高压之下,平民百姓终究无可奈何,一时间,大江南北汉民族地区的男子皆剃发留辫。
相对而言,女子要幸运些,这便是清王朝后来又出了个“十不从”规范条文,以缓解一下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其中有“男从女不从”之规范。
这样一来,女子的头饰就显得丰富些。
清朝女子头饰以江南,特别是苏州地区为尚。清初流行“牡丹头”、“钵盂头”、“荷花头”。这是受满族妇女装饰风俗的影响,汉族妇女也争相崇尚高髻。
牡丹头也称牡丹髻,因吴地方言,习惯把髻称之为“头”。
牡丹头是一种蓬松的发髻,发髻的地位在头顶正中,其编梳方法是将头发掠至顶部,用一根丝带或发箍将其扎紧,然后将头发分成数股,每股单独上卷,卷到顶心,再用发簪绾住。头发稀少的妇女,还可适当掺一点假发,以扩大发髻的面积。
这种发髻梳成之后,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每一股弯曲的卷发,就象牡丹花的花瓣,极富装饰情趣。
钵盂头也叫覆盂头。梳挽时将头发掠至头顶,盘成一个圆髻,然后在发根用丝带系扎,因其外型与覆盂相似,故有此名称。
《阅世编》记载:“顺治初……高卷之发,变而圆如覆盂。”? 荷花头的形制恰似牡丹头,大同小异,特点是发髻梳成后,花瓣的形状犹如一朵荷花。此外还有芙蓉头等。
清中叶又时兴“元宝头”,梳挽时将发盘旋叠压,然后翘起前后两股,中间则加插簪钗,髻旁插以鲜花或珠花,这是年轻姑娘的发式。
后来又改作成平型,将发盘为三股,抛于髻心之外,俗称“平头”。因其发型新奇,北方女子也竞相仿效,名曰“平三套”,因取式于苏州,亦称之为“苏州撅”。刚开始时多为少妇适用,尔后老年妇女也学着妆梳。清人《竹枝词》中就有戏语,曰:“跑行老媪亦‘平头’,短布衫儿一片油。
长髻下垂遮脊背,也将新鲜学苏州。”
清末又有连环髻、巴巴头、双盘髻、圆髻、圆月、长寿、风凉、麻花、双飞蝴蝶等多种髻式,年长者还要在髻上加罩一个硬纸和绸缎做的黑色冠,绣以“团寿”字,或以马鬃一类做成纂,加在发髻上面。
光绪年间妇女以圆髻团结于脑后,或加细线网结,髻以光洁为尚;年轻姑娘做“蚌珠头”;小女孩做“双丫髻”。
当时妇女头上饰物多插鲜花。还有制做象生花,烧料制做仿真花的,一时成为妇女所尚。清末又有尚珠花、茉莉针,以金翠宝玉、珊瑚等制做,插带时排列于发髻之上端或呈半环形。
发髻上的饰物为簪,以金银、翡翠、宝玉制成,还有的簪端垂以风凰形的金银翡翠物,名曰“步摇”。
清代男子所戴的帽子有小帽、风帽、皮帽,尤以小帽最为流行。小帽的形制以六瓣合缝,缀檐如,因其形状与西瓜酷似,故俗称“西瓜皮帽”。
这种小帽在明代出现,当时称“六合一统帽”。小帽的质料是夏秋用纱,春冬用缎;颜色以黑为主,夹里为红色。富贵之家尚用红片金或石青锦缎相滚帽缘,如杨静亭《竹枝词》所云:“瓜皮小帽趁时新,金锦镶边窄又均。
”小帽的式样有许多种,有平顶、尖顶以及硬胎、软胎之别。
清代男子衣着样式主要有马褂、马甲、长袍、长衫、衬衫、短衫、袄、裤、套裤等,其中尤以衫袍外加穿马褂或罩以紧身较短马甲最为流行,亦最能反映当时男子服饰特色。
马褂分长袖、短袖、宽袖、对襟、大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而以对襟为最流行。其颜色屡有变化,清初流行天青色,至乾隆中流行玫瑰紫,嘉靖年间以后又改为流行泥金色及浅灰色,夏季纱制的则用棕色。
马甲也叫背心,北方称其为“坎肩”。
不分男女,皆可穿着。马甲在形制上有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一般人的马甲用色与马褂相同,苏州地区尚黑,其用料为绸、纱、缎。
长袍、长衫在清初比较流行,顺治末年减短及膝,后又加长至髁上。同治年间较为宽大。
至清末,又变短小。
当时女子流行穿背心,背心有夹、棉、皮三种,其长达膝下,有镶滚。苏州女子最爱用玄色绉纱做背心面料。
普通妇女在嫁娶大吉之日也可服用凤冠霞帔。
女子多裹足,但从事沉重体力劳动的妇女也有不缠布裹足的。
在中国历史上,全国范围内曾发生过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为世界历史所罕见。进入近代,从1840年至1851年10余年时间内,全国就发生过100多次农民起义,其中,1851年1月由洪秀全在广西桂平金田村发动的太平军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则更是震动了全中国。
太平天国革命坚持斗争14年之久,革命风暴度卷当时18个省份,不仅从政治上极大地动摇了清朝的反动统治,沉重打击了外国侵略者,表现了中国人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而且对太平天国政权统治区域内(主要是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的人们的社会生活也带来了较大影响。
就服饰而言,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们曾经与他们进行的伟大斗争一样实施过某种意义上的划时代的创举。这种“创举”不仅表现在太平军官兵自身服装打扮的变化上,而且还表现在对政权所辖区域内人们的服饰习俗加以变革,尽管这种“变革”不一定被人们普遍接受,有时甚至遇到抑制(关于这一点,后面将会谈到),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却不可忽视。
当初,在穷乡僻壤的两广地区起家的太平军官兵及其眷属们,在服饰装束上还是处于一种很随便的无定制状态,大多仍然穿着“破衫蓝缕、衣不遮体”的本色服装。随着太平军攻克长沙,占领武昌,挺进南京,斗争取得节节胜利之时,军心、民心趋向安定,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们也开始了对军中不同地位的人在服饰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特别是定都天京(今南京)以后,还设立了专职机构“典衣衙”,从袍服、靴帽的质料、颜色、花纹、式样乃至尺寸长短,一改清王朝的衣冠服制,根据太平军中官职的大小定出不同的标准。不过,太平天国的服饰规定虽然否定了清王朝的服装形式,但却承袭了封建的服制观念,表现了太平天国队伍中愈来愈森严的等级分化。
根据《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所载,太平天国的服装形式有号帽、军中号衣、各衙号衣、角帽、帽额、风帽、凉帽、龙袍、团龙马褂、马褂衔等。在湖北省博物馆,收藏有一件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曾穿过的三色金平绣龙袍,其形制为右衽、大襟、平袖、左右开裾,袍正身绣金龙8条,周围为云纹,下幅绣寿山福海纹,底襟绣龙纹两条,空出缎地。
参见黄能福、陈娟娟:《服饰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出版。根据规定,凡被封为王、侯、国亲、丞相者,均可穿绣着金龙的缎料黄袍马褂,戴着向后垂下的黄色神帽,而“自将军以下至师帅”,都穿红袍马褂,戴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华丽头饰,用红布制成,覆以金箔和刺绣”。
《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63页;《太平天国史译丛》,第35页。
据有关史料记载,太平军在长期的实际生活中形成了某些共同的服饰风格,像裹头、扎巾、短衣、花靴之类。特别是在发式上独具特色,他们都是蓄长发,编成辫子,用红丝绒扎住,盘在头上,形状似头巾,尾端成一长穗,自左肩而下垂。
这与长期以来戴着瓜皮帽、背拖长辫的清朝臣民的发式相比,自是大相径庭。太平军这种服饰风格的形式,有三种因素:一是作为与旧王朝相对立的农民武装队伍的政治标志的象征,再是受劳动群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还有就是为适应行军作战的需要。
参见李文海、刘仰东《太平天国社会风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
太平军的服饰式样自然会对太平天国统治区域的普通群众的服饰装束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积极拥护太平天国革命的人们,更是对太平军的言行举止感到新奇而纷纷模仿,以至太平军的服饰装束在一定范围里成为了一种时尚,据《自怡日记》记载,太平军在常熟“开市颇盛,牌署天朝,掌柜者俱土人,亦辫红履步,诩诩自得”。
《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391页。
仿效当然只是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太平天国也对老百姓的服饰作了一些规定。按《太平天国印书》所述,“拟民间居常所载之帽皆用乌布纂帽,其富厚殷实之人,则绸缎绉纱,任由自便,但不得用别样颜色,致与有官爵者相混。
”又规定“拟民间喜事所载之帽形如圆月,内用硬胎,或加红额壹个;所穿之袍青、蓝、乌色为准。”在太平天国《钦定士阶条例》中,还详细设计了秀士、俊士、杰士、约士、达士、国士、武士、榜眼、探花、状元等的衣、帽、袍、靴式样,(详见图表)对各个阶层人们的服饰装束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