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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吗?行政处罚法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委托处罚中,受委托的组织必须的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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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7

对的,受委托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3款: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014-01-17

    行政处罚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初上述组织以外,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具体规定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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