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卖方贷未还清,俩夫妻已离,产权归男方,但是男方是外地人(安徽),,军人(过来一趟不易),女方为武汉人,女方经过男方口头同意,受理房屋转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代理权),我这边已经付给女方定金,之前不知道房屋所以权是男方,卖方要求我付清他的贷款以便好过户,请问这种情况,合同该怎么写,最好是给我同类型的范本,还需要注意哪些事情,谢谢!不胜感激!
你觉得你应该找第三方(中介)介入办理这个买卖,因为现在的问题很复杂,首先我觉得女方不应该收定金,就算收了,也要男女双方写定金收据给你(有双方签字才行)。因为(女方经过男方口头同意,受理房屋转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代理权)),这个到时男方不承认怎么办,说没有收到钱不办理过户怎么办,问题多多,你会很麻烦的。
代办委托一定要有公证处签章,不然是无效...全部
你觉得你应该找第三方(中介)介入办理这个买卖,因为现在的问题很复杂,首先我觉得女方不应该收定金,就算收了,也要男女双方写定金收据给你(有双方签字才行)。因为(女方经过男方口头同意,受理房屋转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代理权)),这个到时男方不承认怎么办,说没有收到钱不办理过户怎么办,问题多多,你会很麻烦的。
代办委托一定要有公证处签章,不然是无效的。你不要把钱给女方。先把定金要回来。不要急着签订合同,忙中会出错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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