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中没有提的物业费还该交吗我在一个大型建材商场租了一个铺位,租金0.9元/平米/天,合同期是三年的,招租时说得好,除了租金外没有任何其他费用(不过此条没写入合同中),租赁合同中也没有提要收物业管理费的事,当然也没有定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了.现在商场营业快一年了,商场人气见旺,后进场的租金也涨了3倍,但是商场却要对原来的商户收取相当于租金50%的物业管理费,一天一平米0.45元,不交一律清场,说第一年没收取物业费是给商户的优惠.不知商场的这个物业管理费收得是否合理,请各位法律界人士给予指点,如果该交,标准是多少,如果不该交,商场到时清场怎么办,最好能提供一些法律依据,谢谢!
商场
租金
物业
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