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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吗

双方离婚,各自聘请律师,其律师费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吗?请说明分析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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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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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需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偿还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本案中,双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各自聘请律师的目的,已经不再属于为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目的,故不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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