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6月18日租了一底店开汽车修理店,签了三年合同,租金一年一付,当时付了一年的房租,且约定以后房租到期前两个月付下一年房租。到2009年4月18日我没有钱付下一年房租,于是房主就把店门锁了。请问房主这样做合理吗?我能撬锁继续经营到6月18日吗?
虽然不懂对于这种问题有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但是能和平协商还是尽量和平协商好一些,毕竟你还要继续租房对不对?把关系搞砸了没什么好处。还是到房主那里好好讲讲,不是还有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内把钱交上就好了呗。
虽然不懂对于这种问题有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但是能和平协商还是尽量和平协商好一些,毕竟你还要继续租房对不对?把关系搞砸了没什么好处。还是到房主那里好好讲讲,不是还有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内把钱交上就好了呗。收起
风大浪大啊,你家的鱼跑出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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