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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已出售,但是又借来成本费用,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孩发粉菏莠孤疯酞弗喀要求进项税额转出,但是固定资产已经报废。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五、纳税人已...全部

      固定资产孩发粉菏莠孤疯酞弗喀要求进项税额转出,但是固定资产已经报废。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所称的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属于非正常损失: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具体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所称的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属于非正常损失: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收起

2017-07-14 17: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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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可以不提减值准备,直接计提折旧就可以了

常经营可以不提减值准备,直接计提折旧就可以了收起

2017-07-14 17: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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