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主要的道德问题有哪些?
网络营销中的道德问题涉及面很广,贯穿于网络营销的全程和各个环节,眼下 现实存在的主要网络营销道德问题有:
(1) 网络隐私权问题
网络隐私权的内容相较传统隐私权内容更为丰富多样,但由于网络传播的特 点,网络个人隐私信息更易被侵犯和非法利用,主要表现为:
1) 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各种网络技术,在未经消费者知晓、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轻易 从网络途径获得消费者的姓名、职业、收入、住址等个人信息,甚至电子邮件、电话 号码及银行账号等信息。 使得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 非法使用或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
企业将其获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其承诺之外的用途,如发放广告、电话...全部
网络营销中的道德问题涉及面很广,贯穿于网络营销的全程和各个环节,眼下 现实存在的主要网络营销道德问题有:
(1) 网络隐私权问题
网络隐私权的内容相较传统隐私权内容更为丰富多样,但由于网络传播的特 点,网络个人隐私信息更易被侵犯和非法利用,主要表现为:
1) 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各种网络技术,在未经消费者知晓、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轻易 从网络途径获得消费者的姓名、职业、收入、住址等个人信息,甚至电子邮件、电话 号码及银行账号等信息。
使得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 非法使用或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
企业将其获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其承诺之外的用途,如发放广告、电话营 销或上门推销等,还有一些企业将用户网络注册获得的大量用户信息非法转让获 利。
垃圾邮件的泛滥正是由于消费者个人邮件信息被非法使用或倒卖的结果。
(2) 信息欺诈问题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以及网络行为的匿名性,在繁杂的网络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虚假内容。网络欺诈已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的道德问题。
主要表现有:
1)网络虚假广告
企业投放的虚假广告,其宣传的商品或服务和现实之间存在重大差异,甚至大相径庭。企业利用消费者的误解或信息不对称,来获得消费者的购买。
2)网络虚假事件
一些企业通过虚构爆炸性新闻事件,来提高自己网站的点击率,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谋求经济效益。
或故意扩大行业内的事件或某些知识,突出其产品的性能,贬低竞争对手等。
(3) 网络知识产权问题
在网络营销中,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权利很容易受到侵犯,主要表现有:
1)版权制品的复制、修改和使用
数字化文字、读书、图片及音像制品等很容易通过网络途径进行复制、传播和修改,或用于商业用途,使得版权受到侵犯。
2)商标权权益的侵犯
如知名企业的域名被频频抢注,其商标、商品名称或标识被刻意模仿等。
(4) 信息污染问题
各种各样的信息垃圾也正污染着网络环境,危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有些特殊商品广告发布前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内容不健康,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有的网站发布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信息。
(5) 信息安全问题
企业及公众的信息安全正遭受极大的威胁。如利用流氓软件及木马程序恶意植入广告、修改主页及工具条,改变用户上网习惯及窃取用户信息,甚至利用电脑病毒或雇佣电脑黑客入侵或攻击竞争对手的网站,严重妨碍其正常经营等。
以例解惑
电子签名案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 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 汇到我卡里。
”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 的短信,以借给韩某6000元。因为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 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有提到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 生了警觉,于是向韩某催要。
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 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 他的欠款。
在庭审中,除了两张银行汇款单存单外,杨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 码为“1391166X 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
例| 如,2004年8月27日15 : 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 : 13: “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元,这个数目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到北京 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 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 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如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 承认的相关规定,号码为“1391166X X X X”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否由韩某使用,韩 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表示承认,在第二次庭审辩论终结前韩女士委托代理人 撤回承认,但其变更未经杨先行同意,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 或重大误解情况下做出的,原告杨先生对该手机号码是否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担 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对该手机有没有被其使用过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 相关证据,故法院确认该手机号码系韩女士使用。
依据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子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 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 存的信息。
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移动电话短 信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查取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 件人及发送、接收时间。经本院对杨先生提供的移动电话短信息生成、储存、传递 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 性进行审查,可以认定该移动电话短信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
根据证据的相关 规定,录音、录像及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数据电文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应有其他书面证据相佐证。
杨先生提供的通过韩女士使用的号码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载明的款 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体现的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金 额、时间相符,且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亦载明了韩女士偿还借款的承诺,两份证 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认定韩女士向杨先生借款的事实。
据此,杨先生所提供的手 机短信息可以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事实真相,本院对此予以采纳,对杨先 生要求韩女士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珠穆朗玛峰“8844”高度上的域名争夺战
珠穆朗玛峰是喜马拉雅山脉的主峰,1975年,我国测定并发布了世界最高峰 珠穆朗玛峰高程:8,848。
13米(29,029英尺),是地球上第一高峰。经过30年风雨 洗礼,珠穆朗玛峰的“身高”以将如何?有无变化? 2005年,我国再次对珠穆朗玛 峰高程进行了测量,这一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
2005年10月,珠峰高程新数据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由国家测绘局公布:珠穆 朗玛峰峰项岩海拔高程8,844。
43米;珠穆朗玛峰峰顶岩石面高程测量精度±0。 21 米,峰顶冰雪深度3。 50米,原1975年公布的珠峰高程数据停止使用。
随后,围绕珠峰的高度,互联网上掀起了 一阵抢注珠峰域名的高潮。
其中, “8844。 com。 cn”、“8844。 net。 cn”和 “8844。 cn”有明显的抢注痕迹。尤其是“8844。 cn”被注册后已经打出“This domain is for sale! Please contact info@ X X X? net”。
而更令人吃惊的是,通用网址是前一天才注册成功的。
最终,曾创造中国首家电子商务网站“8848。 com”的连邦软件赢得战争,以高 达七位数的天价购得珠峰新高度“8844”的顶级域名“8844。
com”,这也创下中国内 地互联网域名交易的最高价纪录。为什么要花如此高的价格收购“8844。 com”域名,连邦软件总裁声称:首先,世 界第一高峰的高度,本身具有罕见的全球关注度,“8844。
com”比其他任何数字域 名都更易于在世界范围传播,它的象征意义巨大,代表的就是世界第一;其次,连邦 软件具有极其强烈的珠峰情结,珠峰原来高度是“8848”,连邦当年曾将“8848。 com”做成那几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代名词。
对此,相关人士提出的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 整个重新测量高度的准备时间有一年左右,媒体关注的高峰正好在2005 年3月下旬从拉萨集结到5月22日登顶第三极,再到这次公布浪潮,也恰好是这 些域名被注册的“黄金时间”。
为什么在过去的“8848”被现在的连邦软件注册后, 测绘局等自身却仍然对“8844”以及“884443”^一直无所谓?
(2) 奇怪的是,原来注册“8848”后,连邦软件自己却没有如愿注册到“8844”。
(3) 难道“8844”在官方真的没有什么域名价值?辛苦一年后,一份炒熟的好 菜,自己却尝不到。
(4) 抢注的技巧很发达,包括“8844”上下的数字基本都被抢注完了,大有“宁愿 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的精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