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时我家租了别人的房子,情况是我家给了房东4。5W元,住5年不要房租,到想搬时再还4。5W就可以了,私下和房东签了合同的,谁知他没钱在这期间将房子抵押给了别人,但是也没有通知我们,现在的房子主人要我们搬走说现在的房子是他的了,他们办了房产证,这下我真不知道如何办才好?因为当时很糊涂没有看房东的房产证,因为房子以前确实是他的,只是没有钱现在抵给别人了,现在要我们搬,原来的房东又没有4。
5W给我,我现在还住在那里,我是这样想的反正还钱我我就搬,谁知道现在有房产证的房东在司法部门申诉了,说他们可以用法律要我们搬走,以前房东没有钱还,但我没有拿到钱又不想搬,房东之前都没有交接清楚,没有搞清我是租还是买啊!再就是我们也有和以前的房东签合同,也有收据啊!想要回我的4。
5W再搬,但是现在的房东又催我们搬房,不然用法律对付我,我真的特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大家能给我出出主意吗?谢谢了!。
没有合同,那么就没有可以不可以的问题。她可以硬要你搬走,...
租赁首先,你要确定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租赁房屋的合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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