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提到: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 但我对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不了解,财务担保方式为什么算作继续涉入,老师能举个例子吗
个人觉得关于担保的问题确实比较复杂,较难理解。 准则讲解举了一个金融企业的例子,也比较难懂。CPA教材举了下面一个文字例题,也不容易理解。 比如,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只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全部
个人觉得关于担保的问题确实比较复杂,较难理解。
准则讲解举了一个金融企业的例子,也比较难懂。CPA教材举了下面一个文字例题,也不容易理解。
比如,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只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看了之后,我还是觉得:关键要看它的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属于部分转移,部分转移会产生继续涉入的问题,全部转移应该就是终止确认。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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