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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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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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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成立日期; (3) 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4) 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3)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4)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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