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是外籍华人,孩子在中国出生,是否可以入中国籍?
简单用“可以”来回答这个问题过于乐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1980年版本,条文较粗糙,恰恰在华人子女国籍问题上有若干盲点,上届两会不少代表呼吁更新。由于主要争执点很难统一(如双重国籍问题),完善国籍法还需要相当时间。
根据现行国籍法,以下两条内容是解释楼主问题的依据: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根据第四条内容,中国在取得国籍问题上采用以亲属关系为依据的“继有国籍”方式,不承认以出生...全部
简单用“可以”来回答这个问题过于乐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1980年版本,条文较粗糙,恰恰在华人子女国籍问题上有若干盲点,上届两会不少代表呼吁更新。由于主要争执点很难统一(如双重国籍问题),完善国籍法还需要相当时间。
根据现行国籍法,以下两条内容是解释楼主问题的依据: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根据第四条内容,中国在取得国籍问题上采用以亲属关系为依据的“继有国籍”方式,不承认以出生地为依据的“原始国籍”(即所谓“落地生根”,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既此,按楼主所述的情况,该子女没有自动取得中国国籍的可能,不可以任意上户口。
此外,从这一规定出发,如果相关国家的国籍法没有特别规定,外籍父母在中国出生的孩子属于无国籍人范畴。根据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需经申请方可加入中国国籍,此申请以双重条件为前提,其一是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这本身已经意味着申请人具备独立行使法事的能力,可独自表达法权意愿,而作为未成人的婴儿显然是不符合条件的。所以其他条件,如近亲原则或定居原则,就不必再审查下去。
所以,从现行国籍法定义出发,楼主的问题应当得到否定的回答。
至于居住中国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为这个孩子申请国籍,则是一个条文解释的问题。但第七条并未给这种解释留出余地。严格来说,可见监护人代理也属违法行为。
在中国,事实常常未必和法律统一。
祝楼主好运气!。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