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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公产房过户的问题

杨律师:你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是这样的,我姥爷有3个儿子2个女儿,我姥爷名下有一套公产房,是三室的,给了3个儿子一人一间租住,但是承租人名字仍然是我姥爷的名字。我姥爷现在和我老姨住在一起,房子是姥爷和老姨一起购买的商品房,房子写的是老姨的名字。但是我老姨患有精神病,没有生活能力,一直以来由我妈照顾我姥爷和老姨(已经照顾8年),3个舅舅以工作忙和住的远为由根本不管,不出钱也不出力。
现在,三个舅舅找姥爷来要求房子办理过户并公证,我姥爷怕得罪儿子也口头上默许了。现在我要问的是我妈妈有没有继承权?如果姥爷同意,舅舅们是否就能过户了?我妈妈要想争取继承一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首先公产房不存在继承问题,因此在出现其他情况之前先在对该公产房的继承还不存在。二、如果你老爷同意将该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话应当经过同户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同意,不知道你母亲符合这个条件吗,如果符合则应征得你母亲的同意。

一、首先公产房不存在继承问题,因此在出现其他情况之前先在对该公产房的继承还不存在。二、如果你老爷同意将该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话应当经过同户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同意,不知道你母亲符合这个条件吗,如果符合则应征得你母亲的同意。收起

2018-01-07 0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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