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你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是这样的,我姥爷有3个儿子2个女儿,我姥爷名下有一套公产房,是三室的,给了3个儿子一人一间租住,但是承租人名字仍然是我姥爷的名字。我姥爷现在和我老姨住在一起,房子是姥爷和老姨一起购买的商品房,房子写的是老姨的名字。但是我老姨患有精神病,没有生活能力,一直以来由我妈照顾我姥爷和老姨(已经照顾8年),3个舅舅以工作忙和住的远为由根本不管,不出钱也不出力。
现在,三个舅舅找姥爷来要求房子办理过户并公证,我姥爷怕得罪儿子也口头上默许了。现在我要问的是我妈妈有没有继承权?如果姥爷同意,舅舅们是否就能过户了?我妈妈要想争取继承一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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