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建筑类评价体系如何?
在生态住宅评价体系制定方面,我国进行了许多 有益的尝试,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标准。
(1)《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为了促进中国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全国工商 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编制了国内第一部生态住 宅评估体系《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1年完成第 一版的制定,并用于国内第一批“全国绿色生态住宅示范项 目”的指导和评估,并于2002年、2003年推出了第二版和 第三版,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该生态评估体系包 括小区环境规划设计、能源与环境、室内环境质量、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等五大指标,涵盖了住区生态性能的...全部
在生态住宅评价体系制定方面,我国进行了许多 有益的尝试,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标准。
(1)《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为了促进中国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全国工商 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编制了国内第一部生态住 宅评估体系《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1年完成第 一版的制定,并用于国内第一批“全国绿色生态住宅示范项 目”的指导和评估,并于2002年、2003年推出了第二版和 第三版,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该生态评估体系包 括小区环境规划设计、能源与环境、室内环境质量、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等五大指标,涵盖了住区生态性能的各个 方面。
(2)《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为加强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纲要的辜求,在住宅建设中应贯彻执行“节 能、节水、节地、治污”的“八字方针”,并在认真总结国内外 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际标准,结合我 国国情,2001年建设部出台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 点与技术导则》。
该导则主要适用于实施绿色生态住宅小 区的新建工程,目的在于引导小区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先 进和集成技术,使资源、能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并有效地保 护生态环境,达到“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目的。
该评估 体系主要包括总则、能源系统、水环境系统、气环境系统、声 环境系统、光环境系统、热环境系统、绿化系统、废弃物管理 与处置系统、绿色建材系统共计十个方面。
(3)《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北京2008年奥运会明确提出了“绿色奥运”等口号,为 此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作为评价手段。
2003年,清 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九 家单位联合研究开发的《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正式面 世。该评估体系按照全过程监控、分阶段评估的指导思想, 评估过程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规划阶段;第二部分, 设计阶段;第三部分,施工阶段;第四部分,验收与运行管理 阶段。
在上述不同建设阶段,分别从环境、能源、水资源、材 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只有在前一阶段达到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才能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设 计、施工工作。当按照这一体系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都 达到绿色要求时,这个项目就可以认为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技术要点》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 宅产业现代化提髙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999〕72号)的精神,落实《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 (建住房〔1999〕98号)所确定的工作内容,2004年建设部住 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 技术要点》。
该评估体系分规划和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评估, 其中规划阶段的评估内容包括规划结构、住宅群体、道路与 交通、绿地与室外环境、公共建筑与服务设施、技术经济分 析及小区规划创新综合附加分七部分,建筑设计阶段的评 估内容包括居住平面功能及空间设计、厨卫设计、结构体系 与建筑墙体、设备及管线、建筑造型及住宅建筑设计创新综 合附加分六部分。
(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738—20062006年3月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738—2006是我 国第一个关于绿色建筑评价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并未全部 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而是着重评价 与绿色建筑性能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 材与环境保护方面。该标准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 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 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个部分。
每一大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控制项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一般 项和优选项为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可选条件,其中优选项 是难度大、综合性强、绿色程度较髙的可选项。2007年、 2008年又相继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 〔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 〔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 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 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2009〕23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H J/T 351—2007
该体系主要是在参照《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2003版)、《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和美国绿色建筑委员 会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K L E E D—NC 2。
1版)中生态技 术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住宅(住区)从场地环境规 划、节能与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住区水环境和环境与 资源五个方面对住宅(住区)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 具体要求。在基本架构上分为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 分,基本要求部分指住区建设必须遵循或达到的强制性标 准,技术要求则针对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提出了可选 的要求和措施。
(7)—些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浙江省,DB 33/T 1039—2007)、 《绿色建筑标准》(重庆市,D B J/T 50—2007)、《太原市绿色 建筑标准》(太原市,D B J 04—255—2008)、《江苏省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江苏省,D B J 32/T J 76—2009)、《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DB 45/T 567)、《绿色建筑评估 标准》(北京市,D B T 01—101—2005)。
基于权威性、综合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书选择《绿 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738—2006作为生态住宅的评 价标准,各地方可制定和釆用相应的评价标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