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转让的投资者有哪些?
根据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挂牌企业股份转让的投资
者,须经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认定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主要有:
(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至少拥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 产的自然人。
(6)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上述第(2)、(3)、(4)项中的自然人股东如不满足上述第(5)项
条件时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全部
根据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挂牌企业股份转让的投资
者,须经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认定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主要有:
(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至少拥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 产的自然人。
(6)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上述第(2)、(3)、(4)项中的自然人股东如不满足上述第(5)项
条件时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