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后发现对门房东有精神分裂,我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要回押金吗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对于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您所说的对门房东是谁,是不是与您签订租赁合同的房东。如果这个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就是与您签订租房合同的房东,那么您有可能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是您必须证明房东与您签合同时处在发病期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房东在与您签订合同时是正常的,那么合同是有效的,您不能随意要求解除合同,否则您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房东的损失。<br/>如果您所说的对门房东并不是与您签订租赁合同的房东,而是一个不相干的其他人,那么合同具有相对性,与您签订租赁合同的是房东,房东只有义务保证租给您的房屋质量是合格,是符合房屋的设计规范,能够供您正常使用的,至于对门房东有精神分裂,原则上与您的租赁合同无关,所以您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房东的损失。<br/>【行动建议】<br/>合同一经签订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那么就是有效的,有效的合同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要求解除。当然您能够和房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么合同可以解除,不过协商也就意味着,您要放弃一部分权利,给房东一定的补偿,想要退房并且全额退还押金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给予房东适当的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如果您不能与房东协商一致的,您是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更不可能全额退回押金。<br/>【相关法律法规】<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