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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死亡证明和结婚证明。 具体到当地房管局咨询哟!
问题的要害是:房产的产权所属。 一、婚后所有的,如果房产证上列有妻子或女儿的份额,只要改一下户主。 二、婚前所有的,就要查看是否是完全产权。妻子或女儿只能得到其中归属死者的那一份房产。
可以,是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丈夫病故后你和孩子是他第一继承人,到公证处公证后依法到房产局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丈夫再无其他兄弟姐妹,爷爷奶奶也已在父亲去世前去世,则媳妇可分得半间房子,否则分得更少。
看房产证上的所属名字,如果是共有,是有你的名字在上面,你得到房子的50%,并且,你和你的儿女、他的父母共同分剩下的50% <br/>如果是他的名字,你和你的儿女、他的父母共同分一套房
这个是可以的<br/>但是需要你老公的同意<br/>他同意了<br/>也就可以了
房屋转户,需要的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而且这个要看你房产证是否写明了单独所有。如果是这就不需要你丈夫到场。这是个你可以咨询当地市级房产管理部门,具体情况他们会给你说明的。
不需要
您好<br/>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br/>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br/><br/>该房产为您已婚时候购得。所以该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您可以放心。 因为是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增加名字,可以到房管所办理増名手续。
贷款还么有还完,给你改吗?
如果房子是公公和儿媳妇的共同财产,那么儿子和媳妇离婚,媳妇会分割到房子的一半,一半中还有儿子的一半,就是说媳妇只能分割到房子的25%。
你好,该房不属于你和你公公共有,即你和你公公共有,如果该房是你们登记前购买的,那你和你公公一人一半。如果是登记后买的,那么属于你的一半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即你得全房的四分只一。互助,望给个好评,可追问,详细为你解答。
不看户主,要看出资人,如果现在还没结婚,在新近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你朋友的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房子是父母买的、给自己孩子结婚用的,离婚后的媳妇是不能分到此房的、哪怕只是部分也不行,如果已经结婚很9了,则按以前的办法处理,可以分割
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子是你老公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经过多少年,该房子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你们之间有协议。 <br/>以前我国的法律曾经规定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满8年后转为个人财产,但是新婚姻法否定了这点,所以上面的司法解释已经是自动失效的。 <br/>我是法学研究生,我的回答应该是负责任的。
不能……除非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房产是您婚前取得的,您丈夫无权主张房产。<br/>请参阅:<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r/>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应该没有,因为房产证上的是你媳妇的名字,你没有这个权利呀!
当时光口头说的么?你们出了一半钱,按道理讲应该有一半的房产.然后那一半房产你还能分点.看你丈夫家有几个兄弟姐妹.
如丈夫没有遗嘱,他的房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继承。
1、需要你父母同意。2、签订赠与协议并且在房产交易办理过户3、具体可以咨询房产交易
法律上没有
是共同财产
这个应该的你媳妇去弄
如果公婆没去世,妻子只有几分之一的继承权,如果公公家还有别的孩子,就是你公婆占一半,几个孩子占另一半,如果没有公婆,就全是这几个孩子的,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除非你赠与。还贷部分儿媳妇有分,哪怕一直是由儿子还贷。
房子归丈夫 <br/>妻子分不到房子! <br/>除非该房子还在还贷期间, <br/>而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还的贷 <br/>才能适当的分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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