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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抵减内销税额为免抵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不用填写
可以找税务报税窗口帮你删除,再重新报。北京就是这样的。
我这儿只有全套税务报表
累计数不对一般是因为申报中有调整比如增加未开票结算或税务调整变动后,申报表不自动累计造成的,当月的留抵不对,一定要查出是哪出的错,在未申报以前更正.
给你提供一份填制说明。
只要按照申报表的内容,针对企业发生额填写,应先填写附表,附表的合计额与主表的当期金额一致。填申报表要首先到税务部门学习咨询明白才易于操作不出错。前提是要过细精通。
您好:<br/>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br/> 。该表不是必报的增值税申报表之一,仅针对营改增差额征收行业当月发生应税服务差额扣除项目的行业需要填写,包括: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知识产权代理、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服务行业。<br/> <br/>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br/>
去税务局办税大厅领一张表,是专门更正已经申报错误信息的,然后填好以后盖章去找专管员签字,然后再去大厅找科长签字,他们就会在系统里帮你改了!!!(各地区办理具体步骤不一样,不过都得去税务局做变更)
申报资料的填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9、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10、“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 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2)应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而按税 法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3)“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本期进项税额,填写申报期当月的实际发生额。其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准予计算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分别填写。17%税率及13%税率项目,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写。“免税农产品”,依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运输费用,按照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废旧物资,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 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6%征收率,按照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按6%注明的税款填写。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 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本纳税期用于非应税项 目的,如免税货物(或免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 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 合计数与会计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本月合计数一致。填写口 径同“本期发生额”栏的填写。如在购进时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未填入“本期发生 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免税货物用”栏。 非应税项目用,包括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 包括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其他原因不应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②不易划分进项税额的,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分摊填写。即: 不得抵 当月全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 扣的进=部进项×敁 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项税额 税 额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③“抵扣税额”,为“本期发生额”减去“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的余额。 13、“期初进项税额”的有关栏次 14、本表“税款计算”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累计数为本 年初至本申报期“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的累计。 (2)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合计数加上“期 初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本月数之和;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抵扣税 额合计”本月数的累计。 3)上期留抵税额,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留抵税额”累计数。该项只填写本 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等于“抵扣税额合计”与“上期留 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合计数。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最高不得超过“销项税额合计”数额。即:“应抵扣税 额合计”小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应抵扣税额合计”数额;“应抵扣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数额;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的累计。 6)应纳税额本月数,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 数的差额;累计数为“销项税额合计”累计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累计数的差额。 (7)代扣代缴税额,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扣缴的增值税。本月数为本申报期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 申报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的累计。 8)“应纳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为“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税额”本 月数、累计数之和。 (9)“已交纳税额”的本月数,为纳税人在本申报期内预缴的税款;累计数为当年 初至本申报期内实际交纳的税款。 (10)“应补(退)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纳税额合计”减去“已交纳税额” 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如果差额为负数的在数字前用“-”号表示。 (11)“留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抵扣税额合计”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 (12)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只填写累计数,不填写本月数。 (13)本期已清理欠税,只填写本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15、“授权人签字”与“声明人签字”的填写: (1)未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声明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人签字”处空白不填。 (2)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授权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人 签字”由代理申报人签字。 16、本申报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纳税人按期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第二 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连同申报联交主管国税机关签章后作为申报的凭证; 第三联报送主管国税机关作为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的填写要求 1、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填表日期,填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的具体日期。该表反映的发票领用存情 况的时间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反映的纳税申报期时间一致。 期初库存份数、期初库存起止号码,由纳税人根据对期初各种版式的专用发票 以及普通发票的清点情况填写。 本期领购份数、本期领购起止号码,由纳税人根据本纳税申报所属时期内专用 发票、普通发票的实际领购情况填写。 本期开具份数、本期开具起止号码,由纳税人根据本纳税申报所属时期内填开 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情况填写。 本期作废或遗失份数、本期作废或遗失发票号码,由纳税人根据本纳税申报所 属时期作废或遗失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情况填写。如果作废或遗失的发票过多, 表格填不下时,可以只填写作废或遗失的份数。 交回未开票份数、交回未开票发票号码,填写因各种原因,如歇业、停业交回 国税机关的发票份数及发票号码。 期末库存份数、期末库存起止号码,由纳税人根据其本纳税申报所属时期专用 发票、普通发票的实际库存情况填写。 9、《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作为《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填写要求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时,应在“普通”两字上划线,表 示该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本表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开具的专用发票按序号逐票填写。一式两份, 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填表日期,填写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2、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纳税人登记号,填写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人登记号码。 4、发票起止号码,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专用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5、“(共 页、第 页)”,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 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6、发票类别,空白不填。 7、发票号码,空白不填。 8、开票日期,填写专用发票上记录的开票日期。 9、购货单位名称,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购货方纳税人登记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纳税人登记号填写。此栏 为只有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填写。 11、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或型号规格填写。使用汇 总清单的,可以采取“某某货物等”的办法简单填写。 12、销售额,填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合计金额栏的金额。 13、税率,填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率。 14、税额,填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合计税额栏的税额。 15、记帐凭证号码,填写根据专用发票记帐联进行帐务处理时的记帐凭证编号。 16、备注,填写要向国税机关说明的其他有关专用发票的事项,以及国税机关要求 反映的其他数字或文字资料。 1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 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该栏只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第一页填写, 以后表中的此栏划掉,不再填写。 18、纳税人手工开具的专用发票按发票序号逐票登记,每本填写1张《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明细表》。纳税人每月使用1本专用发票的,在本表的“小计”栏填写小计 数,同时,将小计数写在本表的“合计”栏内;纳税人每月使用两本以上专用发票 的,每张表在“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并将每张表的小计数累加起来填写在第1张表 的“合计”栏内。 一般纳税人如果每月专用发票用票量特别大,金额又较小,逐笔登记确有困难的, 经市、县国税机关批准,对整本专用发票中每单张票面销售额5000元以下的,可按 整本专用发票汇总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1本专用发票当月未用完的,按顺序填报用完的部分,剩余空格部分用线划掉;下个 月申报时该本继续使用的专用发票另用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接上月 顺序填报,并将上月已填报部分的空格用线划掉。如1本专用发票两个月仍未用完 的,剩余部分报国税机关剪角作废。并在第2个月所填剩余的空格注明“已作废”。 19、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专用发票(即“电脑票”),按发票序号逐票登记,每 25份填写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纳税人每月使用25份或不足25份电 脑票的,在本表的“小计”填写小计数,同时,将小计数填写在本表的“合计”栏 内;纳税人每月使用25份以上电脑票的,每张表在“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并将每 张表的小计数累加起来填写在第一张表的“合计”栏内。 如果一张表格中填写的电脑票份数不足25份的,应将表中剩余的空格部分划掉。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经县级国税机关批准,在纳税申报时可以用计 算机直接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20、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应用红字(或负数)填写《增 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五)《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专用”两字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 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本表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开具的普通发票,按序号逐票填写。纳税人如 果普通发票开具量较大,逐笔填写有困难的,经市、县国税机关批准,可按整本汇 总填写。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购货方纳税人登记号,空白不填。 2、销售额,填写不含税金额。该不含税金额,根据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金额依适用 税率进行价税分离以后的金额。 3、税率,填写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 4、税额,填写根据销售额及适用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后的税额。 5、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空白不填。 6、纳税人应按普通发票填开的顺序逐票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一 张表格不够,可以在另一张表格内填写,直到一本普通发票登记完毕。如果一本普 通发票登记完毕,《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有空格的,应将空格部分用线划 掉,即: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内不得填写两本普通发票的有关内容。 一本普通发票当月未用完的,按顺序填报用完的部分,表格填写不满时将剩余空格部分划掉。 7、纳税人在每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同时, 将每张表的小计数累加起来填写在第一张表的“合计”栏内。以后表中的“合计” 栏内空白不填。 8、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必须另本开具普通发票,并单独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 用明细表》。填写时在“备注”栏注明是免税货物,此表的小计数不得汇总在《增 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合计数中。 9、其它各栏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填写。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登记进项专 用发票时,应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明细表》。 1、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完税 凭证并将收到的货物验收入库后方可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否则, 不得登记该表并申报抵扣。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作为《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供货或运输单位名称,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或型号规格填写。 (3)金额,填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合计金额栏的金额。 (4)货物入库时间,填写货物验收入库的时间,一般可以按货物入库单上记录的时间填写。 (5)记帐凭证号码,填写根据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进行帐务处理时记帐凭证的编号。 (6)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凭证号码,空白不填。 (7)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时,如果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足25 份的,在本表的“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同时将小计数填写在“合计”栏。如果专 用发票抵扣联超过25份,需填写两张以上表格的,在每张表格的“小计”栏填写小 计数,同时将每张表格的小计数汇总填写在第一张表格的“合计”栏,其他表格不 填写“合计”栏。 (8)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录入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有关数据的,经市、县国税机关批 准,可以直接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 (9)其它各栏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填写。 2、纳税人中的商业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纳税人中的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完税 凭证并已支付货款后方可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否则,不得登记该 表并申报抵扣。这里所说的“已支付货款”,指纳税人所支付的货款与专用发票抵 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货款金额一致。对商业企业接受 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纳 税人在申报抵扣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本表 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国税 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货物入库时间,空白不填。 (2)付款日期,填写实际支付货款或开出的承兑商业汇票上的金额。 (3)付款凭证号码,填写支付货款凭证的编号。 (4)其它各栏参照工业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要求填写。 (七)《增值税收购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登记收购发 票时,应在“专用发票”、“运输发票”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收购发票抵 扣明细表》。纳税人开具的收购发票数量较大,逐笔填写有困难的,经市、县国税 机关批准,可整本汇总填写。 本表时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 国税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开票日期,填写收购凭证上记录的开票日期。 (2)金额,填写收购凭证上注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金额。 (3)税率,填写10%抵扣率。 (4)税额,填写按10%抵扣率计算的税额。 (5)货物入库时间、记帐凭证号码,空白不填。 (6)其它各栏参照工业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要求填写。 (八)《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要求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登记运输发 票时,应在“专用发票”、“收购发票”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运输发票抵 扣明细表》。 纳税人销售货物(免税货物除外)或外购货物(免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 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 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据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 章的货票。只有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才能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进行 抵扣申报。这里所说的“符合规定”,指货运发票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 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 全,否则不予抵扣。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不得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 细表》进行抵扣申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报送主管 国税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开票日期,填写取得的运输发票上记录的开票日期。 (2)供货或运输单位名称,填写运输单位的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所运输货物具体名称或型号规格填写 (4)金额,填写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 他不准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杂费不得填写在本栏中。 (5)其它各栏参照《增值税收购发票抵扣明细表》要求填写。
主表数据是由附表里导入的.但是期间费用是要手工录入.然后核对的. 如果是工业企业填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附表三纳税调...(诚心为您解答,希望给予【好评】,感谢~)
你国税申报的时候会有显示,主表最下面显示的是你应纳税额等信息,附表是你金税卡的税款金额、认证发票的税款金额、等表格
一、一个主表和注意点 一个主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一张,需要结合附表一、附表二的计算结果,或者说附表一、附表二属于主表的一个组成部分。报表中项目的数字来源与计算方法均有说明,计算公式已列明,易于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1、三个概念。清算期间指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资产处置损益指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负债清偿损益指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 2、五个注意点。纳税人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全称和相应的号码。清算费用需要与清算业务有关;清算税金及附加需要除去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结果为负数,所在行填零。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二、三个附表和注意点 三个附表分别为: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附表三是附表一、附表二的延伸或者补充部分。三个报表中的项目,均有相关文字说明和数字来源,计算公式已列明,逻辑关系清晰。实际操作中,需要重点把握好以下方面: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计税基础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3、剩余财产指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其他债务均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或支出。累计盈余公积与累计未分配利润均属于剩余财产部分,是剩余财产进一步延伸项目,指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和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4、确认为股息金额指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表的内容:1、纳税人识别号(填:国税税务记号)2、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填:销售收入数据)3、本期应纳税额(填:销售收入总额×3%)4、应纳税额合计(填: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5、本期应补(退)税额(填:应纳税额合计—本期预缴税额)
官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表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四)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和“三、按定率预征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五)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和“三、按定率预征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纳税检查调整”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六)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视同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栏数据,仅限于按6%征收率征税同时允许抵扣外购自来水进项税额的自来水公司填写。(七)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栏数据,应填写所属实行预征办法分支机构上报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汇总数。(八)本表“四、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部分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本期因销售免税货物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税额,包括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作价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等;
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 1、填写完成营业税附表后,才能填写营业税主表。
申报资料的填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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