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二手房交易双方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成都市二手房交易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一共有4类:
一、交易手续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一半)
2、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0.7%收取(买卖双方各一半)
二、登记费: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套
三、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请到维修资金窗口咨询
四、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1、契税(买方缴纳):
(1)家庭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为成交价的1%;
(2)家庭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则为成交价的1.5%;
(3)其他则为成交价的3%;
2、营业税及附加(卖方缴纳):
1)购房时间满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2)非住宅或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即为(出售价-购房成本)×5.55% (3)购房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成交价×5.55%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
(1)成交价×1% (2)其中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和非住宅,再次交易时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交价×20% (3)出售购买时间满五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自2008年11月1起,对于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原来为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价格的0.05%,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