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要处理哪些手续 ?
1。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 此刻需求留意检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国有土地的运用证》。《建造用地的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的规划答应证》。《建筑工程的施工答应证》。《商业房的出售(预售)答应证》。
2。缴付首付款,留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住宅借贷的请求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定协作协议,因而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处理按揭借贷协议,这样手续会便利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业房销售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供应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住宅借贷请求表》。
4。银行检查按揭借贷请求。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请求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和逐级批阅,如果认为契合银行的借贷条件,会告诉请求人签定《个人住宅按揭借贷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越30年。
5。到房管局处理《住宅他项权力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典当权。到公证部分处理产权典当公证。到财险公司处理住宅财险。
6。开立账户。 选用托付扣除款办法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定托付扣款协议,并在借贷行指定的经营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誉卡账户。一起,售房人要在借贷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借贷。 经借贷行赞同发放的借贷,办妥有关手续后,借贷行依照借贷合同约好,将借贷直接转入借贷人在借贷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借贷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借贷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贷人有必要按借贷合同约好的还款方案。还款办法偿还借贷本息,不然银行能够依法回收住宅。
9。偿还结束借贷。借贷本息结清后,刊出典当注册,购房者就成为住宅拥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