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万个问题
5万个问题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其实质是全部或部分收回原先购进原料或货物的进项税额, 属于补偿性质.原先购货时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是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项目的, 所以退回的时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贷记此科目
有几个可能: 可能一、其中有一部分是工程物资,其进项税可能要做转出的,也可能是要销售,现在分开比较方便 可能二、几张发票,日期不一样,分别登记,便于查询 可能三、记账错误,写了第一张发票的内容,发现忘记第二张发票的税金,再写一个
结转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时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就可以冲平了。
一、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月初1-10日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进项税转出栏按如下填列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征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 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同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出口货物单征收齐且信息收齐的时候 借:应收帐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出口货物销售额*退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如果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要结合考虑。
旧的以前正确,新的现在就不正确了 现在的分录如果当月有免抵有退税是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是报出口销售免税时用的,记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与申报表不符的原因是你填申报表时未将应退税额填入冲留抵数
“免、抵、退“税的核算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门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或免抵退税额二者之中较小者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扣除运保费和佣金后的离岸价.出门 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 (2)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 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3)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2、现举例说明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2002年1月共销售7吨,其中4吨出口,出口离岸价为99 000美元,货款未收到,美元 记账汇率为8.27。内销量为1吨,内销金额200 000元,销项税额34 000元,当月购 进原材料等辅助材料470 588元,进项税额合计80 000元。假设内外销货物增值税税 率17%,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无上期留抵税额。 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470 5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 000 贷:银行存款 550 588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免税出口销售额=99 000×8.27=818 730(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818 7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8 73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40)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让和抵扣额=818 730×(17%-15%)=16 374(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 37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 374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 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 =34 000-(80 000-16 374)=-29 626(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9 626)元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818 730× 15%=122 809(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9 626元≤当期免抵退税额 122 809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9 626(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22 809-29 626=93 183(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29 62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93 1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 809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9626 贷:应收出口退税 29626 例2:在“免、抵、退”税业务中,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 现举例说明。承上例,假设当月海关核销进口料件价格为100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1)~(3)分录上。其余的账务处理如下: (4)免税进口料件,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100 000×(17%-15%)=2 000(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 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818 730×(17%-15%)-2 000=14 374(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37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 374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34 000-(80 000-14 374)=-31 626(元) 由于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1 626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 000×15%= 15 000(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 抵减额=818 730×15%-15 000=107 809(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1 626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07 80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1 626(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07 809-31 626=76 183(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31 62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6 1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7 809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1 626 贷:应收出口退税 3162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通常情况下,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大于等于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的金额,应按照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贷方余额缴纳增值税。
你的进项,进成本和转退税之后,应该就平了,我不大明白你说的,我只知道如果单子有问题,退不了税了,才走销项呢!
选 A、C、D、E
借:进项税转出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税
出口退税执行“免、抵、退”的方法,抵扣完后那部分,才“退”啊。 。。。
1、抵税: 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1)如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则不退税。月末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此时不涉及退税问题,因为没有期末留抵税额。 (2)如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如果是由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属于留抵税额——会出现退税,月末不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是由于预缴税款形成的,则月末按照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中的较小数,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如果当期有缴纳的增值税,那么,就要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给你提供一份资料看看吧。
具体的处理过程: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不会有这种情况,明细科目就这样挂着的.一级科目平就可以了.
先把当月的销项税确定,再确定当月的进项税,再确定当月的出口退税,反正就是第三级科目的金额按类别统计一下,然后用销-进+进转出上月已交税金+上月未交税金-上月多交的税金,但是已交税金\未交税金和多交税金要根据借贷方来计算.对于出口退税方面,我认为先单独计算出来,再结合对内进销清算.
这两个科目是不一样,一个是自营产品出口企业用的,一个是进出口贸易公司用的,因为两种企业享受的增值税退税方法不一样,前面享受的是“免、抵、退”,后面享受的是“先征后退”。享受“免、抵、退”的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享受“先征后退”的用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不结转的. 计算应退时作: 借: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时作: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购进进作: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模拟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出口进项转出作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转出) 这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就平行了!!
“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指的是应收出口退税科目余额显示当月应收未收的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指的是银行收到国库退回的应收未收的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其实质是全部或部分收回原先购进原料或货物的进项税额,属于补偿性质.原先购货时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是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项目的,所以退回的时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贷记此科目
你是不是搞错了,还是没说明白,应交税金中的(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及(出口退税)是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的二级子目,月末结转后不会出现余额,月末上月留抵额+本月进项税+出口抵减内销-本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若为借方为本月留抵额,贷方则为本月应交税金,应作分录: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缴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企业出口退税时,若出口收入*退税率大于留抵额时,应收出口退税等于留抵额,分录借:应收出口退税(留抵额)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若出口收入*退税率小于留抵额,应收出口退税等于出口收入*退税率分录借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再联系。
1、当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消销项税额,形成应交税金时,转入“未交税金,实现对销项税额的抵减。 因为如果没有退税时,月末有如下分录 销项税转入未交税金(为简洁,只写明细科目): 借:销项税额 贷:未交税金 进项税转入未交税金 借:未交税金 贷:进项税额 未交税金借方为留抵税额,贷方为应缴税额,如果退税有了免抵税额,体现在“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借方,和进项税额相同,因此转入未交税金时 借:未交税金 贷: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2、可以,因为仍然体现在增值税借方 3、详细看1的解释,不是抵扣,是抵减销项税(或领会为应交税) 4、免抵税额是计算提取城建税及附加的依据,不论是否计入该科目。
你为什么会有第二个分录呢?免、抵、退税到你的第一笔分录就结束了。你的余额就是你的第二笔分录形成的。免抵额本身就是就免抵退税额在退完税后的余额,其本身就是一笔调整性分录,你再调整一次就重复了。同时,一般纳税人在处理免抵退税时,不可能“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做法,你应该还有明细项。
1/用出口退税抵销内销增值税此分录否要做要看当月有无内销增值税需要抵减;<br/>2、进项税填全部进项税包括内销和外销;<br/>3、出口退税当月15号前交进资料般当月退下来否则次月底退;<br/>4、银行盖章单据入帐否证明汇款要对应银行当月对帐单来;<br/>5、几号企业自己定旦确定能轻易改;收汇时按此入帐结汇时按事实汇率结出汇兑损益;<br/>6、半年;营业额般需达50万各地略有同;<br/>7、服务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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