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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入帐,但要附上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收据上的名字与合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
我公司要收费(已交),但没有开收据,到后来公司不承认,不知道有什么方法要回来(应得的退费) ……民事法律关系讲究“谁主张权利谁举证”的原则。 你如果没有证据,就没有办法维权。 收费没有收据,又不认帐,争议想办法查它的来往账目,从账本上找出交款人。
像这样的,可以做一份原始凭证分割单,就可以了. 做内账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做在外账上,所得税清查时,是肯定要调出来的,因为发票抬头不是你的,否则任何单位都不要交所得税的。 我单位也是租房租的,发票税金(我公司承单日)和电费都在房屋租金发票里面的,可以和房东商量,在开发票时,可以虚高一下房屋租金。 如果房东是公司的话,让他给你开发票。
如果收款收据其它的内容都写了,但是没有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那么这张收款收据具有法律效率吗? 是没有法律效率。 那么有没有盖公司专用章呢,如果盖有公司专用章,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书是怎么签的,合同书上有没有相关条例 2.租房没到期房东也可以出售,不过要赔偿你3个月的房租费做为违约金 3.你就非要住不和房东协商,这样房东也没办法,有合同就是有了法律保障
租赁首先,你要确定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租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说他是否能有资格和你签订租赁合同,最好侧面打听一下,这个房屋是否有什么纠纷,都没问题。其次,就是房屋租赁无非是价格,期限,保证金,房屋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日常费用的担负,等等,租赁前确认房屋是空的,没人住的,合同约定好了房屋的装修,里面的家具等是什么样子的,是否完好,在签订合约前,到房屋内对上述情况进行严格的确认,确认完全无误,都说清楚了,约定明确了在签署合同
你问的应当是法律“效力”,而不是“效益”,含义不同。 收条是证据的一种,是书证,在法律上具有证明的法律效力。 如果收条能够证明事实,就有法律效力。如果不规范、不明确,不能证明事实,就没有法律效力。
收据是不能入账的,你用收据入账是无效的凭证,所以更不能在税前扣除。
1、有法律作用<br/>2、但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你不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过错或者在租赁房从事有违法行为,房东这种要求不合理,应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补偿
广东胡律师:<br/>你提前退租的话,跟房东好好商量吧,你真要能未经房东授权把房子租给别的人拿到了租金来抵押金那也是你的本事。
工厂倒闭,劳动者在公司租赁的仓库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向用人单位主张,通常不会向房东进行主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这有两种情况:<br/>第一就是,还没有入住,交了押金,表示双方合意。这相当于定金。为什么不写定金而写押金呢?既然没写,就未必能当定金要求双倍返还了。<br/>第二就是,中途解约。没有合同,口头约定除非另有证明。否则退还押金,给你合理期限另找房子了。
如果钱你就垫付,等人家退回单位在给你的话就先做收款在做付款 如果单位直接先把钱给你就是你的那个顺序
乱套<br/>最重要的是你现在的钱呢<br/>你钱在谁手就管谁要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属于物业公司的收入,是需要开具发票的。你公司可以凭相关的发票入账,交将违约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转付给相关的垫付单位就可以了。这样你方和垫付方的账务就好处理了。
你唯一的办法就是搬一个有缴税的房子。。。我之前也是为了这个事情跑了很久,4个月的时候去办的。到六个多月才办下来。。。。找了很多方法。。好头痛。。。。
可以下账
收据不能入账,发票不是公司的名称也不能入帐,如果你一定要用电费的发票入账,可以到地税局代开,如不一定开电费,可以到超市开办公用品发票入账。
可证明租赁合同存在并已履行。
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定金罚则”给予你4万元的赔偿金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
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国家正式的购房发票。<br/>普通收据必要时可以作为一个司法证据,但是并不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据。
如果你们签的三方合同 甲方是房东 乙方是客户 第三方才是中介方
租赁税是租金的百分之六,租赁合同还要备案啊,你可以和房东签一个低一点的租金合同去备案,少交点税,呵呵。 另外,你的户口是哪里的啊?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是更方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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