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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账务调整的方法: 一、红字冲销法。这种调账方法,是先用红字冲销原错误的会计分录,然后用蓝字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登记账簿。 二、补充登记法。对于会计核算中少记、漏记的金额,通过编制转账分录,直接将少记、漏记的金额重新补充登记入账。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漏记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记金额的情况。 三、综合调账法。这种方法是将上述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综合加以运用。它适用于错用会计科目这种情况,而且主要用于所得税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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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入库商品 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当库存商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2.发出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和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 (2)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对于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的商品种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结转方法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这一方法。
今天我们说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开始就是一般的债券,但是和普通的债券不同的是,债券的购买者可以在以后将其转换为股权,这样就导致了可转换债券除了具有一般的债券的负债性质,同时还具有权益的性质(因为当债券购买者将其转换为股票后,实际上变成了购买者购买了债券发行方的股票),所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才需要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法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处理,可以参照如下思路: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负债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交易费用)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倒挤)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份-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 负债成份应分摊的交易费用实际上是计入了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中。 分摊交易费用后,对于发行方来说,自己承担的实际利率是高于市场的实际利率的。那么这个时候需要计算包含了相关税费的债券的实际利率,比如债券负债成分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分摊的交易费用为20万元,那么这里对于发行方来说,债券的公允价值其实就变成了880万元了,因为发行方实际是支出了费用的,相当于是收到的发行收入减少为880万元了,那么应该按照新的公允价值880万元来计算实际利率。也就是说,发生了交易费用后的实际利率和市场上的实际利率是不一致的,此时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这里大家如果不是很理解,可以看一下08年注会考试的一个真题: 【2008年真题?计算及会计处理题第2题】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6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6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6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用厂房于20×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7年1月1日,甲公司20×6支付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3000万元。 (4)20×7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1.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3.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不考虑利息的影响,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4.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 (3)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及2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及20×6支付年度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20×7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20×7年上半年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6)编制甲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答案】(1)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200000×1.5%/(1+6%)+200000×2%/(1+6%)^2+200000×2.5%/(1+6%)^3+200000/(1+6%)^3=178512.13(万元)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200000-178512.13 =21487.87(万元) (2)负债成份应份摊的发行费用=3200×178512.13/200000=2856.19(万元) 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3200×21487.87/200000=343.81(万元)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96800(发行价格200000-交易费用32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4344.06(倒挤)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144.06(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21487.87-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343.81) (4)负债成份的摊余成本=金融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假设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为r,那么: 200000×1.5%/(1+r)+200000×2%/(1+r)^2+200000×2.5%/(1+r)^3+200000/(1+r)^3=200000-24344.06 利率为6%的现值=178512.13万元 利率为r的现值=175655.94万元 (200000-24344.06); 利率为7%的现值=173638.56万元 (6%-r)/(6%-7%)=(178512.13-175655.94)/(178512.13-173638.56) 解上述方程r=6%-(178512.13-175655.94)/(178512.13-173638.56)*(6%-7%)=6.59% 2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200000-24344.06)×(1+6.59%)-200000×1.5%=184231.67(万元),应确认的20×6年度资本化的利息费用=(200000-24344.06)×6.59%=11575.73(万元)。 甲公司确认及20×6支付年度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1575.73 贷:应付利息 3000(200000×1.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8575.73 借:应付利息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5)负债成份20×7年初的摊余成本=200000-24344.06+8575.73=184231.67(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184231.67×6.59%÷2=6070.43(万元)。 甲公司确认20×7年上半年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6070.43 贷:应付利息 2000(200000×2%/2)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070.43 (6)转股数=200000÷10=20000(万股) 甲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144.06 应付利息 2000 贷:股本 2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697.9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1446.16 这道题难就难在第(4)步实际利率法的计算,题目有些偏,如果财务管理知识不是很好,或者本身不理解为何这里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那么这道题就会做不下去。其实,对于考试时遇到这种题目,自己拿不准的就没有必要死抠了,因为一来花了时间,也不能保证自己的计算一定是正确的,那么不如放弃,把更多时间用来做自己会做的题目。我当时做这道题的时候就费了很多时间,现在想想真的不值,当时也不理解为何发生了交易费用,就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现在才真正明白了。 以上便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交易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其实物流公司于一般的公司会计科目都差不多。只是由于物流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广,面对的顾客面也广。在应收账款方面会做出很细的科目。简而言之:物流公司一般的会计科目大概分:应收账款,(主要指应收的物流服务费用,应收的仓储租金收入,应收的其他款项)。固定支出,(固定置产损益如,车辆维修,燃油费,折旧等,公司应纳税,员工工资。其他支出员工差旅费用,业务接待费用等。
会计科目重分类的现象比较少。 调整一般是因为税法和会计规定扣除的差异而产生的,、 费用中,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工资(包括计入成本的)、福利费(同工资扣除方法类似)、折旧、摊销、佣金、捐赠等会产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研究开发费用可加扣50%。 收入中 营业外收入中注意固定资产盘盈、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国债利息收入属免税收入调减,但在到期前转让的除外。 ……有许多项目规定,在此只例常见的这样。
会计科目重分类的现象比较少。 调整一般是因为税法和会计规定扣除的差异而产生的,、 费用中,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工资(包括计入成本的)、福利费(同工资扣除方法类似)、折旧、摊销、佣金、捐赠等会产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研究开发费用可加扣50%。 收入中 营业外收入中注意固定资产盘盈、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国债利息收入属免税收入调减,但在到期前转让的除外。
纳税调整增加额是指会计可以扣除的,但税法不能扣除,需要对利润进行调整增加,才能形成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的这个调整额就叫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要交税的呀。谁不希望有发票做费用呢。实在没办法就找发票代替好了。金额不大没关系的。做财务最好是要发票,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有用请点击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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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时,如果有纳税调整项,企业最后确认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金额会与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计提所得税费用金额不同。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结合调整事项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60 000 贷:应收账款 9 360 000 借: 库存商品 4 0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00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32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 320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68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680 0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 268 000 盈余公积——公益金 134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2 00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 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纳税。会计上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增。 原则上是调表不调账,该差异仅体现为“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 (一)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 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 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二)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 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三)筹措资本的费用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四)人员培训费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五)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六)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四、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开办费的规定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一次性摊销。 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会计制度有较大改变。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附录》之“主要账务处理—损益类—6602 管理费用”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未对开办费有明确规定,如以后无新的规定,则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即比照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将不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损益产生影响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 年”。因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 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案例]: 北京材料股份公司2008 年7 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 万元,该开办费对损益没有影响,其把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月份起分5 年进行摊销,即7月份开始摊销开办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96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0000 本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96万元÷5年÷12个月×5个月=8(万元) 请问该怎样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当开办费对未来的损益没有影响时,应把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因此,作如下纳税调整。 2008年应调增所得额=96-8=88(万元)2009年至2012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96÷5=19.2(万元)2013年应调减所得额=96万元÷5年÷12个月×7个=11.2万元
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房地产开发)的开发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农业)收获的农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成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对外销售产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成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成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三)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一)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七条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在实务中,企业工会也是一个法人单位,部分企业工会也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存款户(一般是大中型企业的工会),而大部分中小企业工会则没有开立基本存款户。因此,实务中的工会经费拨缴则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各地总工会委托当地的地税局代收,地税局代收一般使用的是与缴税一样的通用缴款书。此时,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当地总工会收到缴纳的工会经费后,会按规定的比例向企业工会进行返还。如果企业工会在银行独立开立了基本存款户,则会直接返还到工会账户中;如果企业工会未开立单独的账户,则返还到企业账户。如果返还到工会账户,则是由工会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不需要会计处理。如果是返还到企业账户,相当于是企业代管工会的经费,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第二种情况就是企业直接向工会进行拨缴,并有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其会计处理与第一种相同,不再赘述。 (二)工会经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工会经费的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 1、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拨缴”,并且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地税局代征的通用缴款书作为拨缴的依据。如果只是会计上进行了计提,但是并未进行“拨缴”即便是企业已经以“工会经费”的名义进行开支,也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因此,不符合“实际拨缴”规定而计提(或实际支出)的工会经费,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2、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限制:拨缴的工会经费只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才能税前扣除。如果拨缴比例超限,当然不能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以上便是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库存商品类目账一般是根据进销货的凭证按商品的大类进行汇总登记,一般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它是指按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分户设置,登记其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库存商品明细账在不同的方面中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学习一下库存商品明细账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 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账务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当有商场销售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对于委托要向对方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等: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将应收代销方货款扣除支付给其的手续费后,将款项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上面为大家列举了库存商品明细账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大家都明白了吧!此外,企业可用库存商品总账直接控制各库存商品明细账,但有的企业经营品种较多,则需设置类目账。类目账是按商品大类设置的库存商品明细账,根据商品的类别分户记载大类商品收、发、存的金额。 以上便是库存商品明细账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因为你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是通过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来计算调增、调减的,只是单纯针对所得税的,跟成本费用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将库存商品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将库存商品报废,作进项税额转出。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问题:购入材料借:原材料(增值税就忽略了)贷:银行存款进入加工借:生产成本(其实生产成本就是反映车间生产过程的在产品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加工完毕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
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收入处理,缴纳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要并入应税收入。
一、如果是库存商品过期、变质报废,账务处理: 进行确认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做此笔]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1、如果是正常的原因造成的报废处理,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则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如果是人为的原
企业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 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企业如判断 某项资产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应当将其账面价值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含按其账 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当有确凿证据 表明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应 确认为财产损失。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就变价 收入、责任和保险赔偿的核算是一致的,其主要差别在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 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资产账面价值、折旧额或摊销额的差异 (含因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由于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及因此而产生的折 旧或摊销额的差异),以及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此项损失计入利润总额 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不同,导致在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当期计入利润总额和 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同。
总账科目 资产类科目 一级科目:1、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3、无形资产 4、对外投资 5、材料——二级科目——a在途材料 b库存材料 c委托加工材料 6、工资 7、生产经营费用 8、待摊费用 9、产成品 10、库存商品 11、发出商品 12、商品流通费 13、现金 14、银行存款 15、应收款——二级科目——a 应收销货款 b 应收单位借款 c 其他应收款 16、待处理财产损失——二级科目—— a 待处理固定财产损失 b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17、利润分配 负责类科目 一级科目:1、银行借款 2、其他借款 3、应付工资 4、应付账款——二级科目-——a 应付购货款 b 应付投资分红 c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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