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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工资 计提社保时(只计提单位承担部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银行扣交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扣个人社保部分)
1)计提工资时: <br/>借:管理费用--工资 <br/> 制造费用-工资<br/> 销售费用-工资<br/> 生产成本-工资<br/>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br/><br/>(2)发放工资时: <br/>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br/>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br/>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br/>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br/>贷:库存现金 <br/><br/>(3)交纳社保时: <br/>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br/>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br/>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br/>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br/>贷:银行存款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90000贷;现金 90000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0000贷:现金 10000结转工资 借:成本费用等科目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结转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0你的问题已回答完毕 希望下次在回答你的问题 2009-04-23 10:45 上海###借:应付工资(应发数)贷:现金(实发数)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库存现金
3月份发放工资是应该是记</p>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p>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p>4月份交税时</p>借: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p>贷:银行存款</p>###3月底发放工资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4月去扣税上交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总公司帐务处理: 1、代发分公司员工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积金 贷:现金 2、收到分公司代发工资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分公司帐务处理 1、提取工资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工资 2、还总公司代发员工工资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先扣除三险一金,再根据税法规定计算扣除个税。
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应交税费 来核算.计提一般是在上一个月计提,这个月发放工资.懂没有, 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在应交税费和应付工资都可以核算?那么还有为什么别人都是 进其他应付款核算,我前任是进其他应收款核算的(这个科目不是通常帮人垫付之类的,如医药费什么的么) 放在哪里就看个人,我喜欢用应交税费里。
计提借:管理、销售、制造、在建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养老、医疗、工商、失业、生育)、公积金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养老、医疗、工商、失业、生育)、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实际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0000在实际发放工资当月末: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
假设五险一金为零,应缴个人所得税为745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位555。3500元是起征点,并且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积金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之后,再计算个税。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收)款--个人住房公积金 --个人社保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去劳动局告他。
各地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就拿上海来说,五险一金自缴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公积金7%(各地的缴费比例相差不会很大)上海的最低缴费基数现在是1735元,这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的60%确定的所以一个月的个人缴费金额一共是1735×(8%+2%+1%+7%)=312.3元
假设五险一金为零,应缴个人所得税为745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位555。3500元是起征点,并且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积金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之后,再计算个税。 此例中,10000-3500=6500,6500*20%-555=745元。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的工资这样做是不对的。三险一金是税法允许税前可以扣除的,所以你的工资应在扣除三险一金的基础上如超过2000元,才能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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