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万个问题
20万个问题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必须报送的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 “填报”或“不填报”的申报表。凡涉及的就其中,2箱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在国内销售,8箱报关出口选择“填报”,并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不涉及的则选择“不填报”,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均无需填报,也不需以零数据上报税务机关。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股东结构和对外投资情况等。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并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另外,查账征收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时,只需通过填报此表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再另行报送其他资料进行专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必填表。体现企业所得税计税流程,即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数额等,最后计算应补(退)税款。此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其他纳税申报表(附表)由纳税人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是否填报。但是应注意,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a105120)系列,有3张虽名为纳税调整项目表,却系即便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但只要有相应税前扣除事项发生,就需报送的“发生即填报”的申报表: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适用于发生职工薪酬等相关支出及存在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为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对分析,只要发生了职工薪酬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不需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也需填报此表。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及存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也就是只要发生了资产折旧、摊销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没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也需填报此表。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也就是只要发生了资产损失(含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没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也需填报此表。 此外,《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时,必须填写此表报送本年发生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在国家税务总局对核定征税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成修订之前,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但因其使用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未反映“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在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需按照现行规定对“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进行备案。
核定征收所得税应该是每个月报一次表,年底和平时的一样,但是和别的征收方式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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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关于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建议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存在计算方法与现行政策不一致以及填报难度大等问题。 一、申报表与现行政策对投资收益的计算方法不吻合。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由于地区间适用税率差异造成少缴税款的投资收益,可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但要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即企业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不含投资收益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投资收益补缴的税额。这种方法可定义为“先减后并法”或“政策计算法”。而体现在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先要还原为税前利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当中,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然后再扣减投资收益在被投资方已缴纳的税额,即企业实际应缴所得税=含还原后的投资收益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投资收益已纳的税额。采用这种方法可概括为“先并后减法”或“申报表计算法”。按照前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包括投资收益在内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按照后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包括投资收益的。两种方法会产生不同结果。一是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时会出现差异,使得税前扣除的限额不同。用“先减后并法”计算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小于用“先并后减法”计算出的限额。二是运用弥补亏损政策时出现差异,造成弥补金额大小不一。现行政策规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补税。而“申报表计算法”则是用还原后的所得来弥补亏损,这会导致在运用政策方面存在偏差。三是适用税率可能会出现差异。目前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依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为三档,这样就可能因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差异而导致适用税率有异,最终计算的所得税额不同。 二、申报表项目设计烦琐,填报难度大。首先,现行年度申报表设计的项目多,不少项目与会计科目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填写一个项目往往要对多个会计科目进行分析与计算。如第8行“投资转让净收益”与第31行“投资转让净损失”在会计上实际表现为一个会计科目,而按年度申报表的要求则是根据它的正负数不同来填列在收入总额栏或扣除项目栏当中。第9行“租赁净收益”与第24行“租赁净支出”,第10行“汇兑净收益”与第23行“汇兑净支出”,第11行“资产盘盈净收益”与第30行“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等栏也存在类似问题。其次,现行申报表不适合某些行业的实际情况。现行申报表的项目内容都是工商企业的会计处理科目和内容的反映,而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就不太适用,会造成无法填写、填写后逻辑关系紊乱,或者申报表反映不出大致经营状况、提供不了税收征管信息。如金融保险行业要填写主业成本,只能在申报表“其他业务成本”中填写该企业的总成本,造成要填写的“成本”概念混乱,同时还需按填表说明附明细表。再者,申报表的附表三(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也与该行业特点不符。邮电、通信、运输等行业运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也存在上述问题。 为了减轻纳税申报工作量,增强申报表填报的正确性,提高汇算清缴质量,笔者建议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做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在申报表的“投资收益”栏当中应填未还原数,也就是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收益数,这样计算出的“纳税调整前所得”数与企业的会计利润相同。 (二)在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增加一栏“投资收益”,这样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不含投资收益数。 (三)考虑到投资收益弥补亏损的问题,应在“纳税调整后所得”栏后增加备用栏,即“加:投资收益”。若企业有亏损,用此备用栏弥补;若无亏损,不用此栏。 (四)因投资收益已在纳税减少额中扣减了,故可删除“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栏。 (五)把“应缴所得税”栏中“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一栏改为“投资收益应补缴的税额”。 (六)申报表的填报栏不宜按会计科目生搬硬套,应根据企业的共性加个性再加所得税纳税调整三部分来设计,或者企业仅填写申报所得额,对于允许扣除的项目可根据行业不同的特点报送附表和项目调整表,减少目前使用的九张附表。其中,对非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所得没有必要设计两个项目进行填列。这样,再结合会计科目考虑增减项目内容,使年度申报表简洁明了。
“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在期间费用里专门有税金
是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br /><br />不涉及可以不填写,关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填写,需要根据填写说明来填写的。如果业务不涉及,直接保存一下即可。如果嫌麻烦,可以找税务师事务所出个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p>
以前各季度的累计数》分为《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本书中《...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采取季度预征,年度汇算清缴,因此季度申报表数据均按累计数据填报. 您单位按季预征得话,那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就应当是以前各季度的累计数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br/>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br/>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br/>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br/>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br/>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br/><br/>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br/> (一)表体项目<br/>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等金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集中填报。<br/>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附列资料四个部分。<br/>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br/>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br/> (二)行次说明<br/> 第1-13行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说明编写。<br/>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br/>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br/>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纳税人相关会计科目填报。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复填报。<br/>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销售费用”填报。<br/>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管理费用”填报。<br/>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财务费用”填报。<br/>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上的数额填报。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br/>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企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填报。(损失以“-”号填列)<br/>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企业“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根据“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资收益金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br/>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br/>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的金额。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br/>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的金额。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br/>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br/>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分国(地区)别取得的境外税后所得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填报《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第14列减去第11列的差额。<br/> 15.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调增金额”列填报。<br/> 16.第16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本行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调减金额”列填报。<br/> 17.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报属于税法规定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金额。本行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填报。<br/> 18.第18行“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选择用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的数额。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br/> 19.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税收优惠、境外所得计算后的所得额。<br/> 20.第20行“所得减免”:填报属于税法规定所得减免金额。本行通过《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本行<0时,填写负数。<br/> 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应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通过《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填报。<br/> 22.第22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本行根据《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填报。<br/> 23.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9-20-21-22行计算结果。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19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br/> 24.第24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br/> 25.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br/> 26.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填报。<br/> 27.第27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本行通过《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填报。<br/> 28.第28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27行。<br/> 29.第29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br/> 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包括视同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税款)。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br/> 31.第3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8+29-30行。<br/> 32.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法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br/> 33.第33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1-32行。<br/> 34.第34行“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在总机构所在地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款。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br/> 35.第35行“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款。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br/> 36.第36行“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按照税收规定应分摊的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br/> 37.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br/> 38.第38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应缴未缴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br/> 二、表内、表间关系<br/> (一)表内关系<br/>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br/> 2.第13行=第10+11-12行。<br/> 3.第19行=第13-14+15-16-17+18行。<br/> 4.第23行=第19-20-21-22行。<br/> 5.第25行=第23×24行。<br/> 6.第28行=第25-26-27行。<br/> 7.第31行=第28+29-30行。<br/> 8.第33行=第31-32行。<br/> (二)表间关系<br/> 1.第1行=表A101010第1行或表A101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2+3+4+5+6行或表A103000第11+12+13+14+15行。<br/> 2.第2行=表A102010第1行或表A102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19+20+21+22行或表A103000第25+26+27行。<br/> 3.第4行=表A104000第25行第1列。<br/> 4.第5行=表A104000第25行第3列。<br/> 5.第6行=表A104000第25行第5列。<br/> 6.第11行=表A101010第16行或表A101020第35行或表A103000第9行或第17行。<br/> 7.第12行=表A102010第16行或表A102020第33行或表A103000第23行或第28行。<br/> 8.第14行=表A108010第10行第14列-第11列。<br/> 9.第15行=表A105000第43行第3列。<br/> 10.第16行=表A105000第43行第4列。<br/> 11.第17行=表A107010第27行。<br/> 12.第18行=表A108000第10行第6列。(当本表第13-14+15-16-17行≥0时,本行=0)。<br/> 13.第20行=表A107020第40行第7列。<br/> 14.第21行=表A107030第7行。<br/> 15.第22行=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br/> 16.第26行=表A107040第29行。<br/> 17.第27行=表A107050第7行第11列。<br/> 18.第29行=表A108000第10行第9列。<br/> 19.第30行=表A108000第10行第19列。<br/> 20.第34行=表A109000第12+16行。<br/> 21.第35行=表A109000第13行。<br/> 22.第36行=表A109000第15行。<p>###<br/>般在填列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税务局会通知每个纳税人前去听一听如何填写的讲座,以当地税务局的通知。年度报表的依据,然后确定你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就可以了,是年度会计报表。很细节的问题。保证会计报表正确###<br/>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免征项目的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用“-”号填列。6。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8: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28,“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列,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11.第14行=附表三第52行第3列合计、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1:不征税收入”、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40。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根据上述有关的行次计算填列,使其本行≥0、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第23行=第13+14-15+22行: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分得的所得为税后利润应还原计算),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当本行为负数时、《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如以前年度无亏损亏损额。27:填报纳税人未计入利润总额的应税收入项目。34、成本费用明细项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2,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包括境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第19行“其中,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25、表内及表间关系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当第13+14-15行≥0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则加22行的最大值)17:依据《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为损失: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13.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份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第18行=附表五第6行.第6行“财务费用”。10。35。15: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分立、分立: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如以前年度有亏损额。包括不征税收入、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第16行“其中.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22: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计入利润总额.第42行“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第9行“投资收益”;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13: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在当地入库预缴税额。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填报纳税人当期经过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其实际执行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7。3。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下计算填报、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第13行“利润总额”、社会团体。12,本行填零: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为境外所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11.第21行“其中;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当年不足抵免的。33:一、免税收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行至7行合计。21,如为损失.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计。19。5。20、停业等情况的。22,生产销售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按10%的规定比例减计的收入.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37、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消费税: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缴入财政调节入库的预缴税额.第40行=第33-34行。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6、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包括。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第36行“其中。金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29: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扣除类、破产、非营利组织、税收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38:减:填报纳税人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的属于税收规定的财政拨款:填列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资源税、非营利组织应按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应单独核算的减征: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第35行“其中: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第18行“其中,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4、社会团体。15。17.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第12行“营业外支出”.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社会团体.第27行=第25×26行。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25,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1,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政府性基金。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社会团体:填报纳税人已并入利润总额中核算的符合税收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或收益.第16行=附表三第14行第4列,其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公式中“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公式中“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项目。2。四。7。14、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在本年入库金额。20.“纳税人识别号”,按抵免限额填列.第26行“税率”.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第4行“销售费用”,不含弥补境内亏损部分.第25行=第23-24行(当本行<0时,且在本年抵缴的金额。27。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下计算填报。3,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26: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第17行=附表五第1行。9:填报分支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税额;如为正数时。金额等于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10列合计数、减计收入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预计利润等,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居民企业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3-34行。(当第13+14-15行<0时.“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第11行“营业外收入”。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36。金额等于本表第33×38行。该部分的收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纳税人名称”、《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本行。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缴比例”计算填列。18: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6,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2。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6。23、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金额等于第10+11-12行.第20行“其中: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免税项目所得”。14、超出税收规定扣除标准的支出金额,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第22行“加: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规定就地预缴的比例;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即当“利润总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32,本行金额填零.第20行=附表五第9行.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3: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新产品。金额等于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24,本行=0)16、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取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最大值,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12、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即抵免限额.第32行=附表六第14列合计+第16列合计或附表六第17列合计。8。本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第33行=第30+31-32行.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第26行填报25%,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净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填列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其余数据来自附表、社会团体。(三)行次说明1;事业单位。4。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19: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第30行“应纳税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30,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报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减“纳税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第5行“管理费用”、停业等情况的.第30行=第27-28-29行。39.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17行“其中、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2行=附表二(1)第2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14行。三,但税收规定可以暂不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项目。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22行。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业务费等经营费用: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以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社会团体。31: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42、城市维护建设税.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这样填.第10行=第1-2-3-4-5-6-7+8+9行、社会团体.第1行“营业收入”、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本项目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破产: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当21行=0时。41:填报纳税人当年实际发生的开发新技术,该行填报企业境外应税所得用于弥补境内亏损的部分.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23-24行≥0)。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本行不得为负数: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10: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其他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以及资产类应纳税调整的项目、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如为正数时。可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的纳税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填报。23,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社会团体;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37行“其中.第15行=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合计,国债利息收入;大于抵免限额的。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18: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的金额:加计扣除”.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5,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24.第10行“营业利润”,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9。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第13行=第10+11-12行、节能节水,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税款所属期间”展开
A类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的企业填报。B类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企业填报。
一、填报总体思路 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 二、填报详述 (一)未完工年度 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细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现分述如下: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该预计毛利额填报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52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 也有个别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 上述预交税金未进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但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因此,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减处理。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在地方税务局未做明确的省份,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适合的方式。 (1)北京模式 调减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其他”栏第4列“调减金额”。 (2)天津模式 调减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适用计税毛利率-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3列“调增金额”。 (3)大连模式 调减在主表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即直接将预交的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填入该行。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调整 新31号文较之老31号文最重要的理念变化为,新31号文摒弃了预售收入的概念,规定凡是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在未完工年度,由于地产企业已经确认收入,其发生的三项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由于现有的纳税申报表不支持,需要地产企业做变通处理。现有几种变通模式: (1)北京模式 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营业收入”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其他”栏第4列“调减金额”。 (2)沈阳模式 对符合条件的预售收入暂填入年报附表一(1)第十六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行,实现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同时对应的成本暂填入年报附表二(1)第十五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行。 (3)青岛模式 当年度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得到的预计利润填入附表三第52行第3列。会计确认的预售款作为计算基础计算出的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 (4)大连模式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二)完工年度 1、季度预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 2、汇算清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在完工年度,会计上将预收房款确认为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应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地产行业依然可以通过三步调整完成其个性申报,该三步实质均为未完工年度调整数据的转回。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在完工年度,企业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上,企业应将以前年度调增的预计毛利额转回,即将未完工年度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第3列填报的“调增金额”,作为“调减金额”填报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第4列。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在完工年度,企业对预交税金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或者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完工年度,上述预交税金已计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由于为完工年度,该预交税金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应对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增处理,以避免重复扣除。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北京模式 调增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将未完工年度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作为本年“调增金额”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其他”栏第3列。 (2)天津模式 调增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开发产品完工后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适用计税毛利率-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4列“调减金额”。 (3)大连模式 调增在主表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即将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从该行中扣减。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调整 因为未完工年度的预售收入已经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而完工年度会计上均已将确认收入,为了避免重复将收入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需要将未完工年度进行的调整在本年度转回。 (1)北京模式 在未完工年度,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营业收入”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其他”栏第4列“调减金额”。完工年度,上述金额全部转回,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营业收入”栏扣除,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栏扣除,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其他”栏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2)沈阳模式 将未完工年度填报在附表一(1)第十六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行的“预售收入”在该行扣除;同时对应的成本在附表二(1)第十五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行扣除。 (3)青岛模式 将未完工年度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的金额填报在该行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4)大连模式 将“已结转销售收入的未完工年度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中扣减。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个简表,列明收入、成本、利润然后就是嫉妒预交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需要按账务数据和税法政策规定,做详细的申报。 比如业务招待费的调整,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调增纳税的企业所得额(纳税利润)。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个简表,列明收入、成本、利润然后就是嫉妒预交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需要按账务数据和税法政策规定,做详细的申报。 比如业务招待费的调整,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调增纳税的企业所得额(纳税利润)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一季度末,按一季度利润总额乘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二季度末,按一、二季度利润总额乘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缴所得税,减一季度已缴数后,在缴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三季度末,按一、二、三季度利润总额乘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缴所得税,减上两个季度已缴数后,在缴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年末,根据全年利润总额,按应付税法进行加减调整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计算的全年应缴所得税,减前三个季度已缴数再缴是: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如果,全年决算后,所得税超交,即三个季度已缴数大于全年应缴数时,应作相反分录,并申请退税。
纳税申报是和行业没有关系的,只要是在当地的税务系统里面填报就可以了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只有A类和B类。没有C类申报表。2、如果你被认定为ABC中的哪一类,也许是因为主管税务机关实施了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ABC三类。如:A类是查账征收,B类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C类是核定定额征收。
税企业的核算为了核算企、“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印花税和占地征用税通过管理费用来核算,不通过应交税金帐户来核算
不一样。1.增值税申报表是月报,是每个月都要报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年报,每年报一次;2.格式不一样。增值税申报表相对简单,有一张主表,一般的企业是四张附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涉及到全年的数据,要调整,有十几个附表。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个简表,列明收入、成本、利润然后就是嫉妒预交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需要按账务数据和税法政策规定,做详细的申报。 比如业务招待费的调整,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调增纳税的企业所得额(纳税利润)。。
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项目);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如果你要找其他机构做的话,可以到中税网去咨询一下,因为今年的申报表很多,自己做起来很是墨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按照收入总额减扣除项目加减纳税调整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结构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除个别行次需手工填报外,多数行次是通过附表进行填报的。 (一)使用对象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中,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应在清算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本表基本结构和主要逻辑关系 本表分为表头项目、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五个部分,具体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计算过程。 主要反映主表相应行次与附表一至附表十相应行次的逻辑关系。 (三)主要逻辑关系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1行主营业务收入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行基本业务收入或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3至第7行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合计。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2.第2行投资收益=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4列第17行投资收益(持有收益)合计。 3.第3行投资转让净收入=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6列第17行投资转让净收入合计。 4.第5行其他收入=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16行其他收入合计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6行其他收入合计或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10行和第11行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合计。 5.第7行销售(营业)成本=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行销售(营业)成本合计或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行基本业务成本合计。 6.第9行期间费用=附表=(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29行期间费用合计或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39行期间费用合计。 7.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9列第17行投资转让成本合计。 8.第11行其他扣除项目=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7行其他扣除项目合计或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26行其他支出或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第14行准予扣除的支出总额。 9.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41行幽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10.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21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 11.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第13行++14-15行,即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 12.第17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第10列第6行本年度可弥补的亏损额合计,且第17行蕊第16行,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应当小于或等于纳税调整后所得额。 13.第18行免税所得=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一、免税所得合计”,且第18行续第16-17行,即免税所得应当小于或等于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14.第20行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二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第5列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合计。 15.第21行加计扣除额=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第7行第6列,且第21行≦第16-17-18+19-20行,即税收上允许加计扣除额应当小于或等于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再减去免税所得,加上应补税的投资收益己缴纳所得税额,再减去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16.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6-17-18+19-20-21行,即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再减去免税所得,加上应补税南投资收益已缴纳所得税额,减去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再减去加计扣除额。 17.第25行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蕊第24行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8.第26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第7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合计。 19.第27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第8列+第11列,即境外己缴纳的所得税额加上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纳税款未抵扣余额,或第12列定率抵扣额的合计,且续第9列(当第8列〔第9列)、或等于第9列(当第8列>第9列)。 20.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二、减免所得税额合计”。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其他各行次项目由于与附表没有直接逻辑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面具体填报说明中讲解。 还没完 太长了 复制不上去 您追问下我再继续给您发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纳税申报表有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月报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报加上所得税。现在申报基本上都是网上申报的,你只要登陆国家税务网,它会提供表格,只要填上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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