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赡养老人请教各位专家:儿子
从法律上讲,儿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也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但在儿子去世后,儿媳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分得公婆的遗产。
在有儿女的情况下,孙子没有对爷爷奶奶的赡养义务,也没有直接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在其父等于爷爷奶奶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有权代位继承其父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所以,在你说的情况下,儿媳妇都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大儿子的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虽然都上班、单位的效益也很好,但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而两位老人还有的一儿一女,虽然都是农村的,没有经济来源,而且也都六十多岁了,现在两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但也具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以上是从法律上说的,但根据实际上的情况,二位老人可以向那上班的孙子和三个孙女请求协助赡养,如果他们拒绝协助赡养,二位老人有权以遗嘱的方式不让他们得到遗产。在大儿媳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用遗嘱确认由大儿媳继续赡养,并给她相当的遗产为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