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的住房是一套二手房屋!
卖家姓许!
是一个老头头!
在下面称许老头!
我们的房屋是从许老头手里买过来的!但是房子不是他的,而是他女儿的!
而他的女儿死了!
我家现在的<<国有土地证书>>上面是他女儿的姓别名!
许老头把那份<<国有土地证书>>也一起买给我们了!我们就没有去国土局转到我家的名下!
我们的<<国有土地证书>>可不可以不换!
要换的话,国家规定有什么程序!需要多久的时间!
请知道的专业人士告诉我!
请详细一点儿!
本人在此谢了!
一般是的 因为买方都要求证件齐全 有的地方也是限制的 房产交易所要求两证具全才可以更名 但有的地方不要求 可以先把所有权证先更名 然后带着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土地局进行土地证更名即可 过程非常简单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谁拥有对这个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使用权的 正常不买卖 用处不大 但是如果是老房子就需要办了 因为一旦拆迁是要根据土地使用证进行拆迁补偿的 如没有土地使用证那损失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