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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只限子女。
你也有权利
可以,只要带着你和你父亲的户口本,或者去你父亲户口所在地开立一个父子关系证明.拿着证明去去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 前提是你的户口是在西安市的就行,还要带着你父亲的房产证和身份证,还有你自己的身份证.
首先你所在地要有经济适用房才行。其次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太一样。<br/>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br/>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br/>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br/>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的不清楚,第一,什么叫“被父亲合并了”?好奇怪的表述。你直接说你有没有户口在这个房子上吧。<br/>第二,要拆迁的房子是什么产权的?<br/>第三,父亲去世的时候有没有遗嘱?<br/>第四,房子拆迁的政策是什么?我家房子拆迁直接给钱然后自己买房去,根本没有什么房子面积一说。<br/> 我不是问房子产权属于谁,是问房子产权是什么性质的。是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还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已购公房?还是使用权房?还是自己从市场上买的大产权商品房?
这个要看具体城市户籍政策,一般女儿户口跟父母其中任一方都可。
理论上是不行,你自己是户主就是迁过来也要你在户籍管理那里钱证明
如果你和你老婆及女儿的户口性质不同,依据现行的户籍政策,是不能迁移的。 如果你老婆是农村户口,可以先申请农转非,然后才可以迁移到一起。
户口在拆迁的房子里,应该由安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父女存在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房产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得该行为与合同无效。同时,还可以起诉作为债务人的“父亲”,要求其偿还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女同其父由串通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将其女也作为被告人起诉。您可以找当地法律机构或者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br/>;<br/>如果这处房屋是其唯一的住房,其只能依靠这一住房居住,是难以强制执行以抵偿债务的。
孩子嫁出去户口自然就跟去了
不属于的,即使房子是本人的,但是父亲是和本人有血缘关系的,而且还是财产的第二继承人,不属于违法行为
不会~要就是你一个孩子,直接到房管站办理继承,要是还有别的兄弟姐妹,就去做公证,他们都同意房子给你就行。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br/>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br/>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br/>(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br/>(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br/>(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br/>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br/>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br/>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你可以继承房产,但由于你是非农业户口,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改为你的名字,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拥有。你可以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但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你应与集体组织签订协议,缴纳相关的占地费用。
1、凭房产证。2、属地居委会书面证明。
你父亲想买就能,不过早晚不是你的吗?不要急,你想吧你爹赶出去吗?
你好也是非农户口。
办到母亲户口上。。<br/>也可以挂在市政府的地址<br/>父亲可以先办啊
我想请问一下:<br/>1、如果你是承租人,也就是租户,那么你对这个房子不想有所有权,不可以卖房。<br/>2、如果你是房主,也就是所有人,那么你有权处分你的房子,但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你要卖房没关系,但是法律继续保障承租人的承租权,可以继续租赁这个房子直到期满。<br/>3、在第2种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同等价格下,你应该先将房子卖给承租人,否则将要支付赔偿金。
对于户口问题目前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法院对户口问题是不受理的。
有份的,现在女儿,儿子都一样了,就是看你自己要不要。
你好,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父亲去世了,而且你没有母亲,在父亲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有你一份。
1、要是房产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父亲遗嘱给儿子,母亲遗嘱给女儿,父母都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结果就是儿子和儿女一人一半。 <br/>2、房子要是父亲的个人房产,那么依据父亲的遗嘱,儿子继承房产。 <br/>3、房子要是母亲的个人房产,那么儿女根据遗嘱继承房产。
第一个问题,有继承权 <br/>第二个问题,房子是你的名字,那你父亲无权处分,也不是他的遗产,他另一个女儿自然不能继承 <br/>第三个问题,你父亲立遗嘱的时候是无权吧你的房子给她的
您好!<br/>与租赁单位协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可以要回的 但是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毕竟是一家人~!!<br/><br/>你说的30平方应该是拆迁时按人口补偿的规定补偿的30平方 按照规定来说 是属于你的 打官司的话 法院会判给你分的30平方或者让享有者按照折价的金额补偿给你 但是你想过没有 你要是打官司的话 你这个亲情就可能没有了~!!最好还是和父亲商量处理 尽量不要走法律途径~!
可以。<br/>与一般陌生人过户手续一样。<br/>但交税是按评估价交的,就是你们递过户资料时填的卖房价太低的话,税局会按它们评估的价要求你交过户税费。
是这样的,你父亲去世后你的母亲只有50%的遗产继承,其余的50%是子女继承。但是现在因为母亲还健在,所以一般来说子女都还不提继承遗产问题,等母亲百天后你们就都有继承权,前提是你母亲没立下遗嘱说给谁,所以你们都有份,至于你不想继承或者是想给弟弟或者妹妹,那就在改房本名字的时候你去签字同意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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