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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可选择在网上申报,也可选择使用软件做好数据导出电子数据到国税办税大厅申报。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p><br/>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这两者之间没有强制逻辑关系,但一般情况下附表三中的31罚款和32税收滞纳金的和要小于或等于附表二中16行营业外支出中第21行罚款支出.附表三中的31罚款和32税收滞纳金的支出税收上是不予扣除的,要全额纳税调增.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一个季度申报一次,次年再做一次年度终申.我想就算是一月报一次,年度还是要进行一次终申吧,因为每月或者是每季度申报的只能够算是预交.
根据 国税发[2008]1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br><br>基本规定 :<br>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除特别规定外,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br><br> 根据120号文,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br><br>因此,如果你是09年后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不用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那么企业所得税应该是由地税局征管。如果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那么原则上按照税务登记时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种确定征管归属。
<br/>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br/>填报说明<br/>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br/>二、本表表头项目:<br/>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br/>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br/>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br/>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br/>三、各列的填报<br/>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br/>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br/>四、各行的填报<br/>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br/>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br/>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br/>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br/>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br/>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br/>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br/>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br/>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br/>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br/>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br/>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br/>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br/>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br/>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br/>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br/>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br/>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br/>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br/>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br/>(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br/>(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br/>(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br/>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br/>(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br/>(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br/>(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br/>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br/>(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br/>(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br/>(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br/>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br/>(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br/>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br/>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p>###<br/>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要填写的、国库券利息收入等:<br/>第7行“免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2014年版)》填报说明
你是要问公司的还是个体工商户的,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都是不含税的收入额; 个体工商户每月的"收入总额"就是经营所得,就是当月...竭诚为您服务,请给好评,谢谢.
当然要做,一笔就做一笔,亏损就弥补,弥补过后在计算,计算后预交多了就退,少了就补。季度做的报表是预交的,年度做的是结算,怎么是一样呢?
申报表你肯定是见过的,只是不知道填什么数据吧。比如你要申报第二季度的纳税申报表,那么你只要拿6月的利润表-3月的利润表,把相减后的数值填到第二季度纳税申报表就可以了,应纳所得税额是根据你的利润自动算出来
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按照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填写,本期数填申报所属期的3个月数字之和,本年累计数填从本年1月至申报所属期的所以月份数字之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是自动计算的。
企业所得税报表按两类标准进行分类 第一种分类法,按申报的纳税期间分: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第二种分类法,按年度的分为: A类企业:查账征收,年终汇算清缴时要做年报; B类企业是核定征收,年终不需要再汇算清缴,所以不用报所得税年报。
本期金额就写四月到六月的。累计金额写一月到六月的合计。利润是亏损的不用交。北一季度亏损200,二季度盈利100,还亏损100,所以第二季度不用交所得税。利润累计-100不用管。第二季度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不改利润表,直接改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就可以了。 本月月末未分配利润本来就不等于本月利润总额,而是等于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 你怎么做的凭证,将相关科目的金额过到对应报表中去就可以了。 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报表中,随便怎么填,只要交的税正确,能解释就可以了。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您好,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可选择在网上申报,也可选择使用软件做好数据导出电子数据到国税办税大厅申报。
不需要把之前所有的成本都算在里面. 零申报 营业收入零,营业成本零,利润总额零。应纳税所得额零。
用本年累计金额减掉3月(第一季度)所得税表的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计算出来,回车后累计金额应该和你的利润表的累计栏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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