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在一般企业中,通常哪些可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哪些又可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能否举例说明,并做出会计分录。
其他应收款包括:
1,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 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 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 预付帐款转入
7,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一,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有关科目
二,收回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其它应付款是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具体包括:
1,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
2,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3, 存入保证金 (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4, 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5,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一,发生的各种应付、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二,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