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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二、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六、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是否逾期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事项,如逾期办理则进行违法违章; (4)经系统录入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及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名称。 2.资料归档。
会计制度设计原则主要包括:1.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为依据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范,会计制度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制度,它的业务处理要体现出国家各个时期的财税制度以及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等。因此,设计会计制度时必须以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为依据,否则就不能提供出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的会计信息。2.充分借鉴国际惯例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形成和发展,向国际惯例靠拢已成为企业会计的一大趋势。因此,会计制度设计在立足国情,总结我国会计实践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等,应充分借鉴国际会计惯例。3.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工作的基本目标就是提供满足管理需要的会计信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主要包括相关性、一贯性和可比性。相关性要求会计制度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必须与一定的信息使用者的目的相关,能够帮助使用者把握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业务事项,以便作出合理决策;一贯性要求会计制度在方法上应保持相对稳定,即不同时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一致,这就要求设计时应放眼长远,在保持会计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方面多下功夫;可比性要求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各企业的会计制度建立在规范统一的基础上,即符合国家法规尤其是会计准则的要求。4.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流通、分配各个环节以及货币资金、结算往来、实物资产等各个项目的管理。因此,在会计制度设计中,必须对会计组织机构、会计核算报告和会计业务程序设置必要的内部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这种内部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具有预防性功能和自动补偿功能,即在会计信息输入、处理和输出过程中,均有相应的事先控制予以检查,同时,一旦某一处理环节有误,就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予以纠正。5.繁简适度易于操作会计制度作为加强企业管理、保护财产安全的工具,在设计时一定要繁简适度,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简洁明了。在设置核算报告及设计凭证、账簿、报表格式以及各类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做到繁而不乱,简而有用。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分为四点一.会计核算制度1.企业会计准则.2.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二.跨级监督制度1.会计监督管理办法.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1.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管理办法四.会计工作制度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全国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具有约束力。 在我国,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是有关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三是有关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会计制度按其性质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预算会计制度,二是企业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以预算管理为中心,是国家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其中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总预算的会计核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一切国家机关的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教育。科研等所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是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总之,我国会计制度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进行会计核算,都有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已成为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重要规则和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全国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具有约束力。在我国,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是有关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三是有关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会计制度按其性质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预算会计制度,二是企业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以预算管理为中心,是国家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其中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总预算的会计核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一切国家机关的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教育。科研等所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是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总之,我国会计制度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进行会计核算,都有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已成为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重要规则和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会计制度总则(包括会计原则); (2)会计记帐方法; (3)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4)会计凭证; (5)会计帐簿和记帐程序; (6)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 (7)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 (8)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 (9)成本核算规章; (10)会计事务处理办法;
《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2、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除了规定基本的制度外,还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就是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制度。公司自己的会计制度主要是要在部分会计核算方面再细规定一下。例如固定资折旧办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是否摊,摊多久,存货入库、出库的核算方法、白条的规定等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各种核算制度及办法。
主要内容: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一般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 2、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除了规定基本的制度外,还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就是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制度。 公司自己的会计制度主要是要在部分会计核算方面再细规定一下。例如固定资折旧办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是否摊,摊多久,存货入库、出库的核算方法、白条的规定等等。
《会《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2、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除了规定基本的制度外,还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就是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制度。公司自己的会计制度主要是要在部分会计核算方面再细规定一下。例如固定资折旧办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是否摊,摊多久,存货入库、出库的核算方法、白条的规定等等。
1、办公行政事务管理:印章、证照、文印、档案、保密、保卫、办公环境、健康卫生、车辆管理、电话传真;接待、公关、会务、信息、报刊、电文、文书、宣传、介绍信、交纳日常规费、工商税务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及文化建设;办公财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br>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资福利、招聘调配、预备人才、教育培训、劳动合同、考勤考核、员工奖惩、人事档案;部门管理职责/部门人员定编;学历职称、岗位证书、资格注册等人员证书管理;建制外协作伙伴沟通、协调等。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应包括以下: 1、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2、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 3、完善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并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 4、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①直接材料成本测试。 对采用定额单耗的企业,可选择并获取某一成本报告期若干种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成本计算单,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记录及直接材料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或采购业务测试工作底稿中各该直接材料的单位实 际成本.计算直接材料的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该样本的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成本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生产指令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方法是否适当。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对非采用定额消耗的企业,可获取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该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检查下列事项.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成本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各该产品负担的直接材料费用是否相 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或领料单中若干种直接材料的发出总量和各该种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之乘积与材料费用分配汇表中各该种材料费用进行比较,并注意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材料发出汇 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材计价方法是否适当。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或领料单,检查下列事项:根据生产量、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的标准成本与 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直接材料的标准成本在当年度内有何重大变更。 ②直接人工成本测试。 对采用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职员分类表和职工工资手册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检查下列事项.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核对是否相符;样本 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实际工时核对是否相符.抽取生产部门若干天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核对是否相符。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则可根据职员分类表及职员工资手册中的工资率 ,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是否合理。 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产量统计报告、个人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检查下列事项:根据样本的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 符;抽取若干各直接工人的产量记录,检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告。 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报告、工时统计报告和经批准的单位标准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检查下列项目: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的直接人工成本与 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在当年度内有何重大变更。 ③制造费用的测试。 获取样本的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相关的统计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检查下列事项: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样本分担的制造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的制造费用核对是否 相符;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合计数与样本所属成本报告期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总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选择的分配标准与相关的统计报告或原始记录核对是否相符,并对费用分配标准的合理性做出评估。如 企业采用预计费用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则应针对制造费用分配过多或过少的差额,检查其是否做了适当的账务处理;如果企业采用标准成本法,则应检查样本中标准制造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计入成本计算单的数额是否正确 ,制造费用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标准制造费用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④生产成本在当期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测试。 检查成本计算单中的产品数量与生产统计报告或在产品盘存表中数量是否一致;检查在产品约当量计算或其他分配标准是否合理;计算复核样本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终对当期采用的成本会计制度做出评价。
成本会计制度测试,包括直接材料成本测试、直接人工成本测试、制造费用测试和生产成本在当期完工产品和产品之间分配 ①直接材料成本测试。 对采用定额单耗的企业,可选择并获取某一成本报告期若干种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成本计算单,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记录及直接材料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或采购业务测试工作底稿中各该直接材料的单位实 际成本。计算直接材料的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该样本的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成本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生产指令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方法是否适当。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对非采用定额消耗的企业,可获取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该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检查下列事项。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成本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各该产品负担的直接材料费用是否相 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或领料单中若干种直接材料的发出总量和各该种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之乘积与材料费用分配汇表中各该种材料费用进行比较,并注意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材料发出汇 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材计价方法是否适当。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或领料单,检查下列事项:根据生产量、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的标准成本与 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直接材料的标准成本在当年度内有何重大变更。 ②直接人工成本测试。 对采用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职员分类表和职工工资手册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检查下列事项。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核对是否相符;样本 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实际工时核对是否相符。抽取生产部门若干天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核对是否相符。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则可根据职员分类表及职员工资手册中的工资率 ,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是否合理。 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产量统计报告、个人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检查下列事项:根据样本的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 符;抽取若干各直接工人的产量记录,检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告。 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获取样本的生产指令或产量统计报告、工时统计报告和经批准的单位标准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检查下列项目: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的直接人工成本与 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符,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在当年度内有何重大变更。 ③制造费用的测试。 获取样本的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相关的统计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检查下列事项: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样本分担的制造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的制造费用核对是否 相符;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合计数与样本所属成本报告期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总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选择的分配标准与相关的统计报告或原始记录核对是否相符,并对费用分配标准的合理性做出评估。如 企业采用预计费用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则应针对制造费用分配过多或过少的差额,检查其是否做了适当的账务处理;如果企业采用标准成本法,则应检查样本中标准制造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计入成本计算单的数额是否正确 ,制造费用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注意标准制造费用在当年度有何重大变更。 ④生产成本在当期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测试。 检查成本计算单中的产品数量与生产统计报告或在产品盘存表中数量是否一致;检查在产品约当量计算或其他分配标准是否合理;计算复核样本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终对当期采用的成本会计制度做出评价。 的测试四项内容。
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其它事项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会《会计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者的制度。”由此可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会计法》制定;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要求、财务和会计报告的格式与要求等规范。 2、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是指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除了规定基本的制度外,还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就是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制度。 公司自己的会计制度主要是要在部分会计核算方面再细规定一下。例如固定资折旧办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是否摊,摊多久,存货入库、出库的核算方法、白条的规定等等。
主要内容: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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