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不可以。 住房公积只限本人使用,房产证没有公公名字,无法使用公公的公积金贷款。
首先,你绝对不能签订放弃房屋产权的协议。你的问题跟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无关,而是与夫妻婚后财产的法律规定相关。按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夫妻另行做出书面约定的,适用书面约定。你如果签订了放弃房屋产权的协议,即视为你们夫妻对财产另行作出约定,则你们书面约定的效力优先于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法律规定。 下面是对你问题的具体分析,记住,答案的前提是你没有书面放弃房屋产权。 1. 这个房子我就没有份额了吗? 不会。根据《婚姻法》第17条,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只要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屋,不管房产证不管有没有你的名字,房子都为双方共有。 2. 假如我们去公证处把房子公证为我们夫妻共有,这个公证能对抗房产证上他的单独所有吗? 你们去做公证即你们书面约定财产为共同所有,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尽管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这不能改变夫妻财产为双方共有的有效约定,因此,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即使他私下卖了,你也可以请求他卖房的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共享卖房的利益,或者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3. 公证对于我有用吗? 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按法律规定,除非夫妻另行书面约定,夫妻财产本来就是共同所有。 最后,对你丈夫的说辞作一下分析,他说的“经济适用房只卖给贵阳当地户口,所以房产证上不能有我的名字”这个是没错的,但这绝对不意味着你要签放弃产权的协议。产权证没有你的名字没关系,不代表你对房子不享有权益,但你要是签了放弃的协议,那么你就真的不享有房子的权益了。 供参考。
手续比购房贷款还简单,性质也一样.呵呵,不过购房时有人帮你跑,现在要自己奔波. ⑴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⑵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 ⑶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⑷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你好! 当事人在购买一手房遭遇银行拒绝贷款时,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 在实践当中因为一手房的买卖是没有贷款承诺函的,所以一旦出现贷款不批的情况无法追究银行的责任。同时根据有关的业界人士表示,目前银行不能放贷的原因更多是受到政策和银行信贷额度的影响,一旦出现银行拒贷,开发商的做法也只能协助找另外的银行,或者是推后办理按揭手续。 为此我们认为,一般此类事情关键是看买卖双方有无签订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者认购书,以及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用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按揭购房,且房贷迟迟无法获批,那就是不可抗政策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 最好的方式是增加补充条款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新版预售合同并没有涉及按揭贷款这块,所以如果能在预售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约定如果银行拒绝贷款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那样最有保障。但如果开发商不愿意签订补充条款,一旦出现贷不了款而开发商又不愿意退房的话,购房者也只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1、退房不能没收首付款 2、更名费只能按开发商的意思办理,因为这个是行业惯例,虽然不怎么合理 3、退房的话,补偿开发商一些损失是合理的,一般是税金、登记费用等,不可能是首付款这么多
算啊,因为银行的贷款系统里面已经有了你老公的名字,所以就算是这次以你的名字贷款,可结婚证上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啊!!! 据新规定二次购房的首付是60%以上
由于房产是不动产,一般共有方式是2种:1.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平均分配的),一般只有夫妻和家庭共有;2.按份所有,即可以按各自投入的比例或者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从你所说来看,由于当事人并没有夫妻关系而且男方投入的比例较大,因此不能适用共同所有的模式,只能作为按份共有。双方可以协商个分配比例。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是在你们夫妻结婚后取得的,同时对产权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房产证上虽然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但郑女士持有共有权证。如果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房产证上的登记变更成她的名字,而她丈夫仍然对该房拥有所有份额,那仅属于房屋变更,不是房屋转移,经济适用房并不会因此变更为商品房,这种变更只需交纳0.05%的印花税即可。夫妻双方可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和更名申请、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复印件两份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另一种情况是郑女士丈夫放弃他的所有权份额,并转移给李女士,这种情况属于房屋产权转移,需要签订赠予协议或买卖合同,郑女士可凭该文件和丈夫去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还需要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这样房产就可以自由转移了。
你不放心你老公就让你父母写个转让协议,具体规定一下,例如:工厂赠与女儿女婿不得插手.
你好 既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那当然是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是赠予其中一方或借款,那就算是赠予给予你们两夫妻的了,也就不能要求返还. 但借的钱肯定是要共同偿还的. 我的意见,女方应要求得产权,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扶养费,与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相抵或相抵一部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保障孩子的抚养不至于要不到. 有需要的话可以点我的名字发消息给予我.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