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四、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商品房则全额缴纳。
五、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