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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到个人名下需要提供集体房产证明 个人购房合同 个人户口和身份证 到当地居委会办理,亲点有用喔,是对我回答最大的鼓励,点“有用“喔亲
单位集资建成的房子只能办理大房产证的,就是说1整栋楼房使用的是一个房产证。因为这种房子是在没有交纳土地转让金的情况下盖起的,所以个人是得不到完全产权得,因为单位也有一部分产权。所以这种房子要是转卖得话必须先卖给单位。除非单位统一房改,交上一定得费用后变更产权。但这是一种集体行为,所以个人是不能办理的。
不行。集资买房的单位是你哥哥单位,名字也只能是你哥哥的名字,但你出钱,现在可以作为房产共有人(即你和你哥哥),如果要用你的名字,只有等5年后缴税过户。
你这个应该是合同发票更名,要是想安全,最主要的是把所有手续都更名到你名下,尤其是重新签署的合同,一定到房产局备案,不备案的都不安全,一房子两卖的,都是没在房产局备案的,只有合同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打官司只属于诈骗或者叫民事纠纷,房产部门根本不管,只要合同改你名字后,可以到房产局备案那就一切OK.否者天天提心吊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找律师吧。
公证了也没用 全凭他的良心 没保障
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你不该买别人单位的集资房,接着又错在交房时的补充协议上,现在再后悔已经晚了.
可以提取一次.但要贷款要有房产证,商业贷款.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 未满五年的: 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买方缴纳)(现在调整低于90平的交纳1个点,高与90平小与140平交纳2个点)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买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4%缴 供你参考吧
集资房属于国家对城镇职工在住房商品化过程中的一种照顾政策,其所占用的土地无论是国家划拨还是已经出让,都属于你的单位所有使用权,未经单位同意,不管你是否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都不会给你办理"土地使用证'. 关于你的房子出售问题,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集资房必须在使用至少5年之后,才允许上市交易的规定,如果你的集资房已经办理产权证超过5年,即可出售或者转让.
严格来说这种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如果已经准备购买的话那么合同一定要签订的严谨,包括产权证下发之后的关于过户以及税费承担的约定等等.约定的越细致越好.
1、以前提的集资建房大多是指单位利用自己的土地,让员工集资建房,可能会有两证,也可能没有两证而只有使用权。 2、这两年经常提的集资建房是一种新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由若干户人合伙起来搞开发,所花的钱只是开发的成本,没有房产商加的利润及期间费用的。价格就会低很多,大约会低20%-30%. 3、上述办法在法律上来说是可行的,但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目前极少有成功的例子。 4、这个问题较复杂,几句话说不清,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
1.指标转让合同是一般民事合同,房产不受法律保护,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很难.形势会变坏的 2.房产证更改户主需税费是法定的,应当支付. 3.办手续手续又必须通过他的,既然是朋友,心平气和地谈,房价涨了给占补偿吧,以当时指标转让费用为基础谈,0.5-1倍等.
怎么可能有效。。。。。。。。。。。。。。。。。。。。。。。
自考有路:你好! 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土地是划拨性质,江西省的房改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我也是江西省的),不影响业主行使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根据房改政策,如果要出售或者继承房改房,在过户过程中,房地产交易所会扣除房价的1%作为土地出让金,房产自动转为同商品房一样的私房。不用办理土地证。 你们现在去办理土地证,要交契税、出让金、地税、测绘费、登记费、土地增值税等,你还少写了一项:评估费。
你好! 没有规定。看单位原来土地的性质。有划拨的也有出让的。
解铃还需系铃人 此事必须由你单位出面办理 建房应该有手续,土地手续估计没有办。 你的房产应该属于有限产权,即,房屋部分归住户,土地性质没有改成住用地,也就是没有实行有偿使用。 如果你单位出面办理,可以通过大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找你们单位吧 他卖的房,现在不能让他躲清静
无论是赠予还是交易,所交税费差别不会太大,办赠予,手续繁索一些. 如果是办赠予: 1.要先评估(评估费),公证(费) 2.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转让的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那还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目前各地税务部门的做法是简易的核定征收。1-2%税率。 但按赠予方式有个大问题,就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如受赠人再次转让,那需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税额是相当高的.除非你以后不再卖。 3。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只要你发生了产权变更,契税都要交。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其他该交的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税附加。象你这种情况,5年以上,免营业税,也是不需要缴这两附加的。 如果是以交易方式: 1。手续较简便。交易金额自己掌握。 2。可以省去公证,评估。 3。营业税.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其余如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两附加税都大致相同。 费两者都一样,忽略不讲。 所以,办赠予和交易,主要的差别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因为营业税优惠,你这套房子是不用缴的。那从个人所得税上筹划,当然是走交易更为优惠及实在些。
铁路九几年实行房改时,提倡职工购买自住房,有成本价和标准价(说法是个人占2/3,单位占1/3)两种,后来都补足到了成本价。由于铁路宿舍,尤其是老宿舍多是划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费才能下发房产证。而铁路宿舍,户数多,占地多,金额大,交不起,拖下来,多数没有房产证,职工手里只有当时的缴款单。后来,再要房就是集资建房了。 由于没有房产证,铁路住宅交易量很小。集资建房的政策也是倾向没有房的职工,有房的铁路单位要收回旧房(折价很低)才给集资房。而铁路自扭亏为盈这十几年来工人收入不高购买商品房几无可能,形成城市里“脏乱差”的都是铁路宿舍。 铁路的住宅,职工已经购买了,所有权应该是职工的了,可是没有落实,没发证。 1、原则上没法交易。对方没有产权证。 3、补偿必然是对方的,他再转给你。 2、签订合同,实质是君子协定。无法律保证。 如果是亲戚朋友关系,可以谨慎考虑。还是等对方办理了房产证,再交易,安全。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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