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在十几年前,我爸妈在常州 某个村上买了人家的二手房,有买卖契约,也有公证人签字,那家人把房产证也给了我们,就是没有过户,户主的名字还是原来那个人
我想请问一下 ,像这种情况,房子拆迁的话,我们能得到什么吗?
顺便补充一下,我家的户口没迁来常州,还在老家
期待回答~~~~~~~~~~~
你好!最怕的就是他不肯过户,这句麻烦了!因为你们当初没有过户,你们之间虽然有合同,但这合同只能说明你们支付过房款给他,但不代表房产就是你们所有的了,因为房产证是唯一的房产所有证明!碰带他不肯过户的情况,只有上法院起诉!不然,你们没过户,取得属于你们的房产证,对你们没有保障!
你好!快去把户过了吧!不然动迁比较麻烦,动迁是对房产所有人进行补偿的!你们没有过户,原房主就还是产权人,所以,动迁就是对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