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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买方尚未支付定金,卖方即通知买方解除合同。此时买方是否可以按定金数额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以。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其担保性体现在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也就是说,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3、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由上述分析可知,由于买方没有交付定金,故不能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依据合同起诉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显名委托的话,由卖方承担,隐名委托的话,中间人可向买方披露卖方,最终还是要由卖方承担。
按常理,卖方须退赔2倍定金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合同方可解除。
定金只有在实际支付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在买方还没有支付定金的情况下,不能依据定金法则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不承担的,毕竟你对资金时怎么来我没办法承担责任吧。
拿着对方的身份证,到产权办理部门(即国土局)可以查询到产权登记情况。中介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除非是因为自己的过失的话,要赔偿买卖双方。一般导致买卖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你们买卖双方,你们双方没有问题的话,就基本没有什么事情了,因为中介也想顺利的赚取自己的费用,不想有什么麻烦。
应该退的,你这本来就不是正式合同!
没有协议(合同).没有见到房主的房子可能是公司代理的房子.你可以找中介协商.因为收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若买房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则无法退还不: 按照《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经过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核验鉴定,若不存在质量问题,则定金无法退回。
《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 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曰起 生效。”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知,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实际支付了定金才 发生定金罚则的法律效力。买方未支付定金,卖方不能向买方主张定金罚则。 因此,买方违约未支付定金,卖方很难向买方主张定金罚则,但卖方可根据 合同的其他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中介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 违约,守约方可选择定金罚则或楼价的10%作为违约金。到时,即便买方 未支付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也可主张楼价的10%作为违约金。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 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中介公司只是得到了卖方收取定金的授权,属于代收定金的行为,而中 介公司在没有得到卖方退定金的授权情况下,是无权直接向买方退还定金的, 否则卖方可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赔偿责任。如果买方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定金,则①中介公司应征得卖方的 意见,卖方同意并书面授权的,中介公司可直接将该定金返还给买方;②如 卖方不同意,中介公司可建议买方向法院起诉,确定该定金的归属。
按规定由卖方交纳的过户费,合同中也规定由买方缴纳,买方在签合同时不知道,所以就签了,这是不是显示公平,是不是欺诈?可以反悔吗? 只要签字确认就表示你已经认可了这笔费用,交易中产生的费用本来就是由买卖双方协商交纳,合同上写清楚了由买方交纳,不存在欺诈,如买方反悔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按目前的规定是不允许超过成交价的3%。一般是由买方支付,但得看什么区域。
你好,可以要求的
如果是卖方的责任,定金是可以退的!!
居间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即为有偿性,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委托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成功的,无论其是否已收取卖方中介费,都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我国居间服务的报酬制度,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佣金的约定制度,二是法定上限制度,三是风险报酬制度。前两点比较容易理解,对于风险报酬制度,这是基于我国《合同法》对居间服务的强制性规定,即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拒付中介费的法定理由是居间不成立或者由于中介的欺诈行为而导致交易不成的情形。在居间过程中,中介、买方及卖方三者之间有三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买方与中介之间的居间委托法律关系,卖方与中介之间的居间委托法律关系以及买卖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居间成功后,买卖双方各自应按约定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这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合同义务,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收费之说。
没关系,法律规定了定金的性质,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是需要承担定金责任的,这是法定责任,不是约定责任,只要确认定金的性质即可要回定金并要求他多付一倍的定金罚款。
这是中介常用伎俩,尽可能多赚钱,不属于诈骗,严格地说,中介也可以双边收费。
你好,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约定了定金的,违约一方应当承担“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如果协议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还必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你单方面毁约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没有任何责任的。有不是卖方找的物流,不过现在发物流被骗都不太可能啊
你好,合同你在签定时应该是看过的,才签定的,现在你合同字都签了,很难说你不清楚,因为合同里白字黑字写清的,对方可以说你不看过,为何签字?所以,这点对你很不利,上法院你也很难得到支持! 你好!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现在后悔,那就是单方面毁约,定金是要作为违约金的,无法拿回了!至于,中介费3000元,因为双方签定了合同,但交易没有最后完成,可以拿回一部分!
看开车的人是受雇于你,还是卖方花钱雇请的你的人,如果是受雇于你,你是雇主有责任,如果对方花钱雇请你的员工帮他开车,那对方就有责任。
可以卖方欺诈为由解除合同,合同中有约定的话,就由违约一方支付,最好带上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会比较好一点。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您来说,尽管不能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的原因是因为银行的问题。但银行的问题是合同外的问题,您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的后果。以上法律依据,敬请参考。
你当然要承担责任啊!因为你作为中介!是要收取佣金的!你就走义务协调买卖双方的关系!你在收取买方定金的时候你如果没如实告知买房方具体情况!肯定要你承担责任!人家还可以告你欺诈!
卖方啊,挣了钱还想跑?哈哈,玩笑的啦,买房也有出的,例如买的是房子就得交契税啊,谁买谁交,大多数情况是卖方交,至于增值税流转出去了,纳税人跟负担税款的人表面上一致,但实际上是谁消费谁交,转嫁给消费者了,至于更深层的东西,你得先读读增值税的原理才能懂,说的比较肤浅,希望你能懂!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的话,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则守约方有权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是违约责任。
你好,要看面积相差多大,一般来的房产买卖合同对面积差异多实行多退少补,无约定不得轻易解除合同;<br/> 若合同有约定,自然该按合同办事,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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