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出租吗
不能 以下几种房屋不能出租: 一是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既违反了国家的相应法规,也让承租方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 二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也就意味着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换言之,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三是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前置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须持有关房产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然后再出租才合法。 四是未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出去。有的人租来房子后,未到期因不想住了或其他原因,在没有征得原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将房屋转租给别人,这样做是不允许的,原承租人有可能会因侵权而被出租方起诉并被处罚款。 五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要罚款,还要限令其拆除。 六是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未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因为这么做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七是已抵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权人同意之前不得出租。这是因为已经抵的房屋,其所有权的行使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人出租前须征得抵权人的同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八是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 九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出租; 十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出租。 另外,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属于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也不能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