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万个问题
98万个问题
你好 根据你的情况 你公司肯定是亏损的 那就是剩余财产那填你的报表上所有者权益数字 然后在下面股东分配那 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填列 我认为 不用会计处理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1.看你们公司章程规定怎么分配的 2.当然需要 3.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宣告发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股东都是企业的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如果是个人的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意见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预售销售额,预交企业所得税,根据商品房所处的位置和商品房性质(例如,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299号),非经济实用房,根据开发项目所在位置,开发预计利润率分别不得低于20%、15%、10%;经济适用房不得低于3%。管理费用在预交所得税时,不做扣除,待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2、房地产以前年度亏损,汇算清缴时允许扣除。未尔补亏损税前扣除,不存在分摊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企业应进行所得税清算的处理: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企业解散。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的。(2)企业破产。企业资不抵债,按《破产法》进行清算的。(3)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的。综合以上规定,对于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纳税人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但不属于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情形,故该公司无须作清算所得税处理。
你是要找个这表还是问你怎么报所得税呢,按你说的这个表是国税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申报表,申报地应该是你的主管税务局的大厅,而且应该还有个电子文档呢。
帐面上如果利润是负数,那就要对亏损进行分配,由股东承担亏损。年度所得税清算时,利润为亏损的也要填写申报表,按会计帐上有什么填写什么,如成本费用开支额,亏损额,利润分配。对必须要调整的部分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 得税。(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 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例如,某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2008年5月完成清算后,全部资产价值为220万 元,清算费用为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万元,资本公积为40万元,法定公益金为20 万元,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企业清算时应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220 -20 -30 -40 -20 -50 =60(万元) 应纳所得税=60x25% =15(万元) 注:所谓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合并、兼并、破产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企 业资产、债权、债务所作的清查、收回和清偿工作。对于因合并、兼并等原因终止而清 算的,资产现值的确定需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以此作为资产变现的依据。对于因 破产原因而终止清算的,资产的现值应以资产实际处置,即以变现额为依据。 企业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 用-相关税费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是指企业清算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完成清算后,所剩 余的全部资产折现计算的价值。如果企业剩余资产能在市场上出售而变现,则可以其 交易价格为基础。 所谓资产净值,是指企业的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
说得太笼统,不知道你想怎样.劝你先找个填表说明看看,看不明白再来问,这样可以写清楚让人知道你自己想问什么.
给你提供一份填报说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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