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买卖的合同是否有效地问题,急
我刚刚交易了2套房产,卖出与买进。
按照正规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主体合同是不涉及房屋中的物产的处理及装修问题。只有在附件条款中,会让双方确定:
1、房屋内所有固定设备不得拆除,价格已经包含在房价内(空调、抽油烟机、煤气灶、卫浴设备、壁橱等等)。
2、装修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内。
3、留下哪些:如桌椅、床、电视机等等家居用品,在交房时甲方不得搬走。(如不留下就不填具体)。
另外的附件就是针对双方在执行合同期间的几个时间节点及滞纳金执行约束的条款。
1、一般来说,主体合同都是个事合同,是总体的。细节都是在附件。所有附件与主体合同都订在一起,享有法律效应。
2、现在的交易合同都是以双方签字有效,不盖章、不画押。即使过户时,交易所也是让双方签字。
3、虽然白条没有附件来得过硬,但也是一份凭据证明,也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4、我认为你请的中介是不够格的,在交易中哪有这么随便用白条形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