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可以。两人同去房产交易中心办加名,交手续服务费。
当然有你的一份,房子是你们共同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的话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的哦
如果对方不认可你的出资且你没有其他证据,则房产视为对方婚前财产,如离婚不分割。建议双方签署协议约定房产中有你的出资或是约定房产共有或是双方协商将房产中列你为共有人,这样如离婚,可分割房产。
1、房子的产权归你所有。<br/>2、需要每月还贷的那部分算共同财产。<br/>3、房产证上填写的发证日期为房子的取得时间。<br/>4、房子归你,未付贷款由你支付,你付对方5万元。
未作婚前财产公证,此房属于你父母与你们夫妻俩私人的共同财产,没人各占25%
这是婚前财产需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也可能是不能加的你问问房产局吧这里答案不靠谱<br/>房管局
当然是婚前购买。<br/>婚前购买,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产权权益归女方,和以后配偶无关,<br/>一旦以后发生不好的,女方可以拿回属于自己名下住房,不需要和配偶分割。
可以,去当地建委(房屋管理局)添加产权人就可以了,不过不同的城市政策会稍有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不一定。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办理。一般的都不缴纳。
1、在房产证添加为共同所有人 2、双方签订房子转化为共有财产的协定。
结婚前买的归买主,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br>但是必须是房产证办完才可以<br>还有就是有房贷不能加名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出来提供产权人的资料外,配偶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另外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明即可。
婚前加名字,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需要你把一部分或者一半产权,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女方,才可以办理加名字,加名字之后,不管是否以后领取结婚证,女方都是住房共有人,有一半或者一部分产权,具体得看你们过户多少份额。<br/>婚后加名字,不需要买卖过户,直接办理配偶住房加名字,就可以办理你俩名字房产证,只要200元和手续费。办理完毕,视作你把一半产权赠与女方,使得女方成为共有人,<br/>不管哪一种方式加名字,加名字成功之后,如果离异或是分手,女方可以要求得到一半或者一部分产权,<br/>是的,这是法律规定。<br/>第一种婚前过户,麻烦,因为是需要买卖过户给女方,需要交纳过户税费。<br/>看清楚第一条回答,为啥没有结婚,就给她办理加名字?白交税费?万一跟你分手,还需要给她赔偿??你钱多?如果钱多,还在乎那点税费吗?<br/>建议是,领取结婚证后,两人凭结婚证和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去办理加名字,200元搞定,不好吗??<br/>看清楚回答,你可以选择过户一半,或者一部分,给女方,使得女方成为住房共有人,就可以加名字,这句看明白没有???<br/>一部分,指的是住房1%---99%,这个明白???<br/>你卖掉1%房产,和卖掉99%房产,价格一样吗???<br/>如果不一样,那么,办理手续费能一样吗????
算二套<br/>现在的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名下已经有房了,结婚后以你爱人名义买房自然算二套。除非把你的房子卖掉再买。
可以的,只要男方同意,不需要
可以的吧,我问过,要带相关的贷款证明和结婚证。每年好像要在六月份前办理。
婚前财产是谁的名字就是谁。<br/><br/>不过,为什么离婚,若普通感情不和或者家庭矛盾离婚了也得给女方折损费,补偿费吧。除非男人的鸡*巴是装饰品。<br/><br/>要是男人玩3还想让老婆光屁股走,那样的贱 男就恶劣了!
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你个人财产。
您好!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买的 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法进行分割
您好,关于房屋在离婚时归谁的问题,需要看购买房屋时的出资情况,如果是您个人出资,对方没有出资,我认为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您个人。如果双方均有出资,根据出资比例双方按份共有房屋,离婚时您可以主张房屋归您,对对方适当补偿。关于债务问题,需要了解是谁的名义对外借款。
不是法人代表,公司才是法人代表,房子产权归儿子所有,不知道你儿子多大
房子已经购买过了,就不能再提了。
房子是结婚前所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r/>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br/>1)、一方的婚前财产<br/>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br/>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br/>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br/>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br/>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的除外。<br/>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的除外。<br/>综上,根据你对问题的描述,以及上述法律原则,按照下列几种情形予以解答:<br/>1、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即便未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该房产亦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2、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婚后另一方参与共同还贷了,万一将来双方不幸离婚,另一方可以主张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br/>3、如果房产为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父母对于己方子女个人的单独赠与,属于该方子女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很简单的说,你会失望的。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这说明这个房子的权属登记是两个人。就算你俩不是夫妻,只要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就是共有这个房屋。如果没有比例划分,那么默认是每人50%的。 至于你说的买房子她拿了两万,这个是没用的。哪怕她一分钱没拿,房产证上这么写着,产权就是这么划分的。 如果房产证上没加她的名字,按照新的婚姻法你是一点也不用给她的。。。 你想不给她,就比较难办。既然离婚是她提的,那你就要举证她不忠于婚姻的一些事实。法院会按照你的举证酌情判决。但是举证要有力度,你自己说没人会听的。
法院是需要证据的,你要有你全额购买房子的证据,比如存取款记录,票据等.即便有这些,对方也可以说你是赠予.你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同样,你得有对方为得到财产骗你结婚的证据.建议是协商,法庭程序是很复杂的,可能审判期就要两三年.还有,你还要申请法庭财产保全,不然对方卖了房子你杂整!另,你婚前就买房子给你女朋友并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你不觉着是赠予吗?好好挣,再买一套吧.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