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是资产账户,因此,当折旧增加时应计入贷方。这句话为什么是错的呢?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这种价值的减少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少,就应该把这种价值的减少计算出来(即计提折旧),并在账户中予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同时引起费用的增加,所以,从理论上讲,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借:管理费用等贷:固定资产如果这样进行记录,"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会随着折旧的计提而逐渐减少,其余额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账户中就无法反映出来,折旧的累计数额也在账户中得不到反映.为解决这个问题,就专门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在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减少时,用"累计折旧"账户来代替"固定资产"账户,计入"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所以,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计提折旧后,累计折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只是形式,其实质是贷记"固定资产"账户.因此,累计折旧增加即固定资产价值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反之,累计折旧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这在实质上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