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在说明毁约的各种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简化): 看房选房→签约订房→资金→办理贷款→缴税过户→物业交割 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一般房主毁约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 1、已交定金未网签; 2、已网签未贷款; 3、已贷款未过户; 4、已过户未入住。 房主在这四种情况下违约,购房者可以做什么? 第一种、已交定金未网签 从各种房产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如果只交了定金,主张继续完成交易的困难比较大。 第二种、已网签未贷款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的成功率很大,但有一个大的障碍??全款支付。 具体来说,如果房主拒绝过户,双方必须走司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购房者掏全款才能支持购房者的诉求。对于购房者来说,首付已经很艰难了,如果再掏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来全款买房,难度可想而知。很多购房者也因此不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这里有一种操作方式??先借钱后补按揭,我们希望购房者了解,虽然您不一定会采用。 法院要求购房者全款支付,购房者可以先借钱,完成过户拿到房产证,然后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这种方式的难点并不在借钱,而是在于补按揭的风险。如果补按揭无法顺利办下来,又要承担巨额的利息成本,普通购房者是难以承受的。 补按揭是什么? 购房者向他人借钱或者通过融资工具完成全款购房,然后以房产证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补做按揭贷款,偿还全款买房时欠下的债务,这个银行按揭贷款就是“补按揭”。补按揭一般要求在房屋过户完成后3年内申请,超过这个期限,银行一般不予受理。贷款的额度和还款方式跟正常的银行贷款没有区别,有点类似于“过桥”。 购房者须注意的是,现在银行贷款在供需两端都有所收紧,先咨询银行是否支持补按揭,再决定是否要坚持完成房屋过户。否则,购房者刚打赢官司就得卖房了! 第三种、已贷款未过户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多半是因为房子。房子产权还在房主手里,自己却要背负贷款,的确有点难以接受。但从此类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获得支持的难度颇大,除非按照第二种方式处理:购房者全款买房。否者,购房者多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违约补偿。 第四种、已过户未入住 这种情况下,房主不愿意腾房子也不现实了,房子过户完成,房产证都已经完成更名了,原房主已经跟这套房子没关系了。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出现,房主才有可能要求撤销房屋交易。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一旦违约,吃亏的向来都是买家,那么买家该采取哪些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卖方违约的情况有哪几种 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子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子别的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处理过户手续,依据法令限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力,能够向法院需求要求对方持续实施合同。如果现已将房子出卖给第三人且现已交给还有如果出卖人将房子别的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处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现已构成了歹意违约,形成合同不能持续实施,这时买房人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免除合同,一同要求出卖人依据违约职责或房子差价补偿违约职责。 第二种:出卖人要求增多房价处理过户。 出卖人在签定合同后以为房子卖得太廉价了,要求别的加钱过户。在这种状况下,买房人应该当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子,进行产业保全,避免出卖人将房子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定的合同不能持续实施,一同要求法院断定出卖人持续实施合同。 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状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现已知道了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通过共有人赞同而购买房子的,在共有人要求断定合同无效时,是能够获得支撑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子,在房子销售合同中,一般是以为通过夫妻二人赞同的。买房人能够要求持续实施合同。 除此之外,出卖人是与爱人以外的人共有房子,那么,出卖人需求有依据证明房子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买房人仍是能够要求持续实施合同。 如果出卖人能够证明房子是共有,那么合同不能实施是由出卖人差错形成的,买房人能够在合同免除后要求出卖人承当违约职责。 买房业主违约该如何防范处理 一、争执前对买方主张。 1、能够在合同中加剧卖方的违约职责,使其不敢容易反悔。 2、购房人在签了合同、付了定金或首付款之后,能够通过房子拥有权预先注册将房产证先期“预定”下来。五到十个作业日即可办妥。销售两边除了身份证、房产证、网上签约的购房合同原件,还要带上两边关于预告注册约好的原件。 二、争执后买方的应对办法。 1、找个专业的二手房争执律师,不管是在争执前的法令危险防备仍是发作争执后的处理,都能给你名贵的指导。 2、先检查合同效能,如果可能存在合同无效、吊销、免除的状况,预备应诉。 3、如果合同有用且能持续实施,考虑自己的诉讼需求:是要房为目标仍是不要房要补偿 4、出卖人要求增多房价处理过户。在这种状况下,买房人应该当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子,进行产业保全,避免出卖人将房子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定的合同不能持续实施,一同要求法院断定出卖人持续实施合同。
1、增加合同定金,增加违约成本定金通过交付的方式生效,有一定担保属性,在合同生效之后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不履行合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 2、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发生物权效力。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房产需是非抵押的状态。
你好! 如果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你也没有缴纳押金的话--对方违约了,合同就此解除,有关赔偿的可能就不大了。 如果有缴纳押金,而对方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要求对付赔偿,赔偿多少则双方协商,如果对付拒绝赔偿,则完全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获得赔偿。关键的是证据问题。
亲,交了押金,违约就没有押金了!
根据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办,目前一般都是按照购房款的万分之三赔偿,先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不同意就去法院起诉或去仲裁机构仲裁。
第一种、已交定金未网签 从各种房产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如果只交了定金,主张要求继续完成交易的困难比较大。也有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完成了房屋过户,前提是房子本身不存在产权和抵押纠纷。 第二种、已网签未贷款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的成功率很大,但有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全款支付。 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房主拒绝过户,双方必须走司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购房者掏全款才能支持购房者的诉求。对于购房者来说,首付已经很艰难了,如果再掏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来全款买房,难度可想而知。很多购房者也因此不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这里有一种操作方式??先借钱后补按揭,我们希望购房者了解,虽然您不一定会采纳。 法院要求购房者全款支付,购房者可以先借钱,然后完成过户拿到房产证,然后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这种方式的难点并不在借钱,借钱的渠道有很多,而是在于补按揭的风险。如果补按揭无法顺利办下来,又要承担巨额的利息成本,普通购房者是难以承受的。 第三种、已贷款未过户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多半是因为房子升值。房子产权还在房主手里,自己却要背负贷款,的确有点难以接受。但从此类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获得支持的难度颇大,除非按照第二种方式处理:购房者全款买房。否者,购房者最多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 第四种、已过户未入住 这种情况下,房主不愿意腾房子也不现实了,房子过户完成,房产证都已经完成更名了,原房主已经跟这套房子没关系了。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出现,房主才有可能要求撤销房屋过户。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价变动带来的交易纠纷非常多,购房者要擦亮双眼。你们应该在交易中搞清楚房屋产权状况,是是否所有产权人都同意卖房(现实中房主以配偶不知情为借口要求毁约的情况非常多),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交易方式、违约处理方式等。
看合同上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根据约定追究买房者的责任.如果买方具备相应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已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买方是因经济周转困难,建议你另寻买主.
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卖房想反悔 你得看情况再决定 在大部分情况下,卖家都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想要反悔也不是不可以。 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大多数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所以这个时候,卖家是可以反悔的,不过要通过协商解决。 此外,若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资质有问题,比如身份证是假的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这时卖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选择反悔不卖房。
1、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交房时,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践中,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实际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即通知购房者入住。因此,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规划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2、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如延期交房非开发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从而以非开发商原因为由而拒绝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非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 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责任的界定就看谁导致贷款没有批下来了。如果是买房的人导致贷款没有办成,一般情况下,个人原因主要就是信用卡的问题,或者是银行对于购房者偿还能力的不信任,也就是过低。特别是如果购房者出现信用卡坏账或者因为逾期导致被起诉等情况,银行对于是否批准房贷是有一票否决权力的。当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的贷款没有批准时,开发商是有权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虽然剩余的贷款可以不用履行,但是首付能否归还,还得看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对于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以由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如果是开发商导致的贷款问题,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是开发商的资质问题,比如五证不齐全,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等等。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以及相应的利息等等。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一旦违约,吃亏的向来都是买家,那么买家该采取哪些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因买方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未获审批,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属买方违约,应根据购房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自行协商无果的话,请抓紧时间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要提出该诉求,务必在卖家以高价将房屋再卖出之前,即卖家尚未再过户给其他人,这样法院才有判决履行合同的条件。因此,卖家将该诉求意向告知律师时,律师一定会先向法院申请保全查封该房屋以至于阻止卖方另行出售。 2、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 要求卖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1、增加合同定金,增加违约成本 定金通过交付的方式生效,有一定担保属性,在合同生效之后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不履行合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 2、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发生物权效力。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房产需是非抵押的状态。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卖房想反悔 你得看情况再决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卖家都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想要反悔也不是不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大多数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所以这个时候,卖家是可以反悔的,不过要通过协商解决。 此外,若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资质有问题,比如身份证是假的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这时卖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选择反悔不卖房。
提供充分证据,可以有两种,普通违约可以进行民事起诉,如果已经有经济行为发生可以以其他名义起诉,严重可以设计到诈骗,前提要有确定的违约证据(对方拒绝履行合同的书面,录音,通行告知函等),但请尽快以为房产合同一般有效3个月,如果有其他情况可以问我,房产经纪人设计这方面问题比较多
是房东违约吗?如果是房东违约,那违约方按合同赔偿违约金,如果收了定金,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