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个问题
80万个问题
根据财税〔2013〕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财税[2013]52号文所指的是月销售收入不达2万元的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一旦月收入超过2万元的则全额征税。 再就是,企业对免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否需要作为政府补助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呢?答案是肯定的,至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我们先要了解相关企业的会计处理的变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假设本月取得了8笔销售收入,含税金额合计19800元,小于含税月销售额20600元(不含税即为20000元)。 (假设收取的是“银行存款”)月末一次出分录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9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223.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70 其他会计分录参照编制。 这样算下来,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为576.70元(19800÷1.03×3%)。 正常情况下,在下个月的纳税申报期需要将576.70元申报纳税。到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70 贷:银行存款 576.70 假设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现在根据国务院会议的决定,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就不需要申报缴纳了。因此在这个月底,就可以将其转为“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可以为“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7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76.70 请注意:会计处理时,不能不按规定计提应交增值税,因为我们销售的货物或劳务、提供的服务,并不是法定免税的。 再谈营业税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营业税的适用税率有3%、5%,我们在此假设某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5%。 假设本月取得了8笔营业税应税收入,金额分别为1200元、2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全月收入合计19200元,小于月营业额20000元。(假设取得的都是“银行存款”) 取得第一笔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 以后几笔业务参照此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营业税纳税人是到月末统计出月销售额(如果适用不同的营业税税率,需要分别统计核算),然后再计算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假设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6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正常情况下,企业在下个月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贷:银行存款 960 现在根据国务院会议的决定,可以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就不需要申报缴纳了。因此在这个月底,就可以将其转为“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可以为“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960 请注意:营业税纳税人会计处理时,不能不按规定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因为我们提供的营业税服务并不是法定免税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为依据计算的城建税、教育纲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增值税、营业税减免后,计提的相应金额也依法减免了,需要同时结转进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这部分补贴收入是需要并入“利润总额”的,作为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确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人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增值税纳税地 点为:(一)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 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二)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非固定业户在非试点地区提供 应税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 值税。
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个档次。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1、如果你们属于营改增的企业,这200万的服务费就按3%交纳增值税了,在应税服务那栏填写不含税金额,增值税金额为58252.43元 2、基本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费7%:58252.43*7%=4077.67元 教育费附加3%:58252.43*3%=1747.57元 地方教育附加费2%:58252.43*2%=1165.05元 3、最好去税务跟专管员核实一下是否还要交纳其他的税种。
需要每月都申报,但不知你们是网上申报方式还是手工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第二年年初去国税统一交一次就可以了.手工要每月去税务报,并要交税务一份
营改增以后 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把增值税记到营业税金及附加里了,那就将增值税转出营业税金及附加。 2、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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