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问题我在县城定了一套房子,
如果不办理房产证的更名过户手续,将来会出大问题。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权属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才具有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你与供销社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二手房交易,不管你与供销社对房屋的买卖协议条款签订的多么完善,该房屋买卖协议只对你与供销社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不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供销社可以随时再与他人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也可以拿着该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另外供销社的债权人得知该房屋的产权人(产权证上所有权人一栏登记的是供销社名义)是供销社的,则该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供销社并将该房屋冻结,这样你对该房屋的权利都会落空,至于因供销社的上述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只能要求供销社赔偿。因此,你与供销社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都应该在30天内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产籍处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这样才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