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但只有使用权.他
使用权现在还不允许放开交易,但是事实上使用权房产也在明目张胆的进行交易,政府对此的态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使用权房产更名一般采用“换房”的暗箱操作方式。
想办理手续还要看该房产属于房管所的“直管公房”还是单位的“自管公房”。
直管公房的手续到房管所办理;自管公房到单位的房管科。
既然是暗箱操作,费用就不一定了。
至于你提到的其他问题:
(1)朋友无权收回该房产,因为已经办理了更名手续;
(2)单位也不会把你哄走的;
(3)更名后你就是该房产的使用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使用权房本上的名字就是你,拆迁当然会得到补偿;
(4)你完全可以参加房改,但是房改费用要有单位依据工龄、折旧、面积、级别等等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