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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文件吧。写的特别清楚。 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人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境内外人员来连投资兴办企业和购买商品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私人以本人资金来大连市主城区、新城区、卫星城、小城镇投资兴办企业和购实商品房,需要迁入常住户口的,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城区是指旅顺口区、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卫星城是指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城区;小城镇是指建制镇经批准的规划中心区。 第三条 市及县 (市)、区公安局(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 (管委会)户籍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在主城区投资 15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本数,下同),年纳税额8万元以上;在新城区投资1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在卫星城投资5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第五条 在我市小城镇兴办企业,在主城区小城镇投资30万元以上;在新城区小城镇投资10万元以上;在卫星城小城镇投资8万元以上、其本人、配偶及末婚子女可以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在同一小城镇投资办企业、购买住宅房屋款项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按达到投资数额标准办理。 第六条 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 (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一)外省、市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的。(二)本市非主城区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2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 第七条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一)外省市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2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 (二)本市非主城区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1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25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 在卫星城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第九条 外省、市及我市农村人员在小城镇购买房屋 (不含动迁规划区内的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且有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一)在主城区小城镇购买住宅或公建房,购房款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额的。 (二)在新城区小城镇购买住宅,购房款8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8万元以上的。 (三)在卫星城小城镇购买住房,购房款6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8万元以上的。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人员,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方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投资兴办企业、购买公建商品房、公建房的人员,须有固定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在同一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公建商品房款项累计达到当地购买公建商品房落户标准的,可以办理落户。 第十二条 购买商品房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后,其所购买的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三条 经批准迁入的人员,不收取城市建设增容费。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人员的户口迁入手续,按照《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和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三年九月七日
供参考 大连购房落户相关规定 问:大连市的购房落户标准是多少? 解答: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的。在旅顺口区、金州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的。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 问:购房落户办理手续的步骤是什么? 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核签,落户其他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二手房无法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问:贷款购房何时能落户? 解答:在大连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不是签订购房合同就可以落户,而是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如果你有大连本科学历,(包括自考和成考),你可以到南石道街的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去问,我才办完,很便宜,加上集体户口的费用大约600——700元左右
只有两个途径能把户口带过来:第一从登记之日起八年后就可以迁至对方户口所在地.第二就是买房子有些承诺言会带户口.但是户口现在已经不是很重要了.祝你们美满幸福!!!
新买了房子,只是可以办理落户的条件,但是否能够落下户口,取决于购房人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1、购房人应该有新购房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或新购房所在地有购房带户口的政策; 2、购房人的户口属性必须与新购房所在地的户口属性一致,即要么同是非农业户口,要么同是农业户口,否则无法落户。 3、符合落户条件办理相应手续就简单了,只需持产权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到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到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搞活我市房地产市场,吸引市外资金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发 展,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放开外省市公民来我市购房落户的政策。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公民来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达到一定标准的, 购房者可依次为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二、申请办理迁入落户的购房者及配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没有犯罪记录。 三、购房落户标准 (一)购买商品住宅的: 1、在市内四区购房,购房款达到7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 房款每增加10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2、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房,购房款达到 4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房款每增加8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3、在金州区、旅顺口区购房,购房款达到2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 手续;购房款每增加5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4、在其他县(市)购房,购房款达到1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 购房款每增加3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二)购买公建、办公写字楼或其他生产经营用商品房,并具有固定合 法住房的: 1、在市内四区购房,购房款达到15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 房款每增加150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2、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房,购房款达到 10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房款每增加100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3、在其他县(市)、区县房,购房款达到6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 手续;购房款每增加60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其本人购房落户的标准 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下浮5%、7%、10%。 (四)同一购房者在半年时间内在同一地区购房两处以上,累计购房款 达到上述标准,可按本通知精神办理落户手续。 四、购房落户程序 (一)购房者应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居民身份证等文件向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所有 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购房者应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起6个月内,持购房合同、 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学历证明、计生部门证明、没有犯罪记录公 证书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购房者与申报户口者关系的公证书等文件向商品房 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购房者6个月内没有申请的,视为自动 放弃落户请求。 五、经审批同意迁入落户的人员,须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增容费。 六、购房者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后, 方可申请落户。 七、购房者办理落户手续后,其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3年之内不得转让。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购房落户标准一年内有效。 九、本通知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安局负责解释。市房地产管理局、公 安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祝你好运。 追问: 请问你说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房,购房款达到 4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房款每增加8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那56万就可以落户三个人对吗,本人,孩子和侄子可以吗 回答: 落户是这样的,2、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房,购房款达到 100万元的,可办理本人落户手续;购房款每增加100万元,可增加1人入户。
先要把户口迁过去,然后再依据当地的程序买房就可以落户了
《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人暂行办法》第六条 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 (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一)外省、市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的。(二)本市非主城区人员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25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人员,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方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投资兴办企业、购买公建商品房、公建房的人员,须有固定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在同一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公建商品房款项累计达到当地购买公建商品房落户标准的,可以办理落户。依据上述规定,只要您购买的是商品房,购房款达到35万元,已付房款达到35万元以上,即可通过购房落户入连。
你要是落户主城区房款至少满三十万,且房子上没有别人的户口,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购房落户申请表,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需要未婚证明)、房照、户籍证明、房屋发票、契税,以上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不需要;小城镇落户只需要房款满8万,同时准备上述东西即可办理
理条件1、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在指定期限内购房 3、取得房产证 4、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办理材料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办理流程1、首先,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湖州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并加盖印章 2、接下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3、最后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 办理地点湖州市公安局、派出所
对,就像你所说的可以给包括房主在内的直系亲属落户,名额是3人。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再乌鲁木齐居住! 基本上,国家现在推行的政策不在强调户口的重要性了,因为这是包括户口本,粮食本等等在内的一些东西都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这种地域的限制,实际上阻碍了资金,技术人才的流动,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所以随着第二代身份证的普及,户口本将推出历史。对不起,扯远了 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
我也是复员回家的,对第一条我想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对第二条转业军官要安置,受到地方的限制,而你是复员的,所以到配偶所在地落户,是可以的。不知道对否?
买商品房就可以落户
在重庆市内购买商品房,可以在该住房所在的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的材料有: 1.商品房购买合同及发票, 2.房屋产权证(如按揭购房者除外), 3.购房按揭合同, 4.银行贷款合同, 5.所需迁移的人员户口、毕业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份证、结婚证(未婚除外), 6.收入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7.如果在重庆市内经商的人员,需提供工商登记证, 8.本人提交的户口迁移申请。 以上各类证件均须带原件前往,同时,需复印一份交派出所。 注:户口迁移人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即夫妻、子女、父母,父母必须是年龄在55周岁(无职业者)以上,有职业者必须提供退休证。 所有证件提交给派出所审核后,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你就可以打电话询问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通过,你就可以在该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回原籍下户口就OK了。
是的,还需要购买社保满一年
户口可迁,只要办理了产权证,结合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提供所需资料,都可以在有关部门办理。(只不过程序繁琐点)
如果派出所查的不严(即不是联网查),你可以找人做个假的社保证明。别的没什么好办法。
环境协调发展,乌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购买商品房落户、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及投靠落户3种情况做了新的要求。... (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帮助请给好评,谢谢! )
银行贷款,产证不用的放在银行的,贷款办下来以后,原来的产证上面多了一张“房地产其他权利摘要”而已
20多个平方的2手房,还要在3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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