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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子属不属于你,最重要的是看房产证,你房产证没过户,那个房子还不是你的,房东照样可以拿着房产证卖给别人,而你跟他的协议是另外一件事情,房东反悔,是他的不守信,你可以上法庭走法律渠道,协议是有效的,而且协议上又没有说什么时候办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你给他的房款单据有保留,协议条款又签的清楚,你这边是不用怕的,上法律渠道也会你这边胜诉.
楼上说的不对 公证以后合法是对的, 你的情况是,你目前这套房产只有买卖合同,就是买客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还没有办下房产证(一般情况是还没好办,好办的时候就可以办的了) 这种情况不能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就是说不能去房产交易中心过理过户手续,但是可以去公证中心办理公证过户手续,第三方到场。 等到开发商把资料都移交到审批中心后,可以办房产证了,就可以凭公证书以及其实房产资料去办真正的房产证了。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协议房的交易上面,很多房主还没有拿到产权之前就想销售获取利润,此时多会选择公证协议、等办理产权之后再过户的做法,但是这种交易方式对买方来说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法律只承认一种交易:就是产权过户。没有产权的房屋交易并没有效,因此房主要求收回房屋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买方只能拿回自己的已付款。
不能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以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产权登记为准的。你拿对方的房本也没有用,所有权还是人家的。即使你公证了,你自己也不能去过户,因为法律规定房屋过户要买卖双方到场,仅你一方房管部门是不给过户的。 如果房屋没有过户,对方是可以反悔的。因为,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不是你的,即使你占有房屋,对方也可以基于物权排他性实施物权请求权,要求你搬出归还房屋。在此情况下,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只能基于合同约定,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给违约金,但不能得到房屋所有权。 建议你既然买房就一定要过户,否则遗患无穷。我在实践中遇到很多此类纠纷,官司一打3、5年,且不过户你肯定没有所有权,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一般情况下城市的房产买卖,不必公证,从房产局直接过户。如果是赠与或继承可能按当地政策需要公证,按当地地方法规执行。
你的问题按这样办理 1、如果你和卖主一起到房产交易部门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能顺利过户到你的名下,就不需要公证。 2、如果卖方的房产有问题,房产交易部门说要公证,那你最好别买这样的房子。但是你确实想买这套房子,那就一定要公证,而且要把存在的问题公证清楚,以免留下后患。 3、“核销”问题,你要弄清楚是“核销”什么。如果是土地分户核销或者是土地使用性质核销,是正常的。
过不过户,国家并没有强制规定,依个人自己决定,风险自己承担。
我买的房子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能不能与房主定一份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需要什么手续? 买的房子不能过户到买方的名下,买方与房主定一份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机关通常不给公正,即使给予了公正,那么,在法律上也只能证明买方与卖方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而不具有物权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说,反而会承担很大的不确定的风险.
有效力.证明你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 这样,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订金,他要双倍返还给你
我有个事大家给评说一下,11年前我从个人孙某手买的一个场院,第二年又办理了过户手续,又办理了土地出让40年的手续。后来逐渐听说这个场子是集体产业的房子,卖给我孙某时没开职工大会,就在去年要动迁时候他们来了一帮人强行侵入我的住宅,而且拿出一套旧房证来。我报案公安局也借口不管,这些人还整天上访这找那找的,后来政府迫于压力和卖给孙时没开职工大会把他们那套过户两手的房证认证为有效合法证件。这时候我才找原来的场长打听详细,听说孙借给当时这个场子的钱,场长请示上边领导,上边领导答应借的并有协议在,后来三年还不上钱顶给孙的。而且我问了原来场长和孙某办房证的情况,都说当时镇领导帮着办的过户房证并且原来没有房证。现在估计他们的房证就是铁力镇为了逃避卖场的事实给他们候补的旧房证,这些人占着我的房子不能动迁还整天围攻政府,政府迫于这些人上访的压力说是要取消我的新房证。而且现在属于二审审理阶段,一审民事已经判我胜诉了。大家说房证真的取消了我该找什么部门讨说法啊。谢谢,我现在处于水深火热当中,如果有人能帮上我必有重谢,给我打电话13945875848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1、合同是有效的,你不能起诉合同无效。你可以按照补充规定的第二条收回房屋,要对方的违约金。 2、如果对方不要房子了,因为你们没有过户,所以房屋还是你的。你只能依据合同向对方索要违约金。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给你们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你们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你要起诉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结果是双方返还财产及因对方财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认定合同无效,你应返还对方的装修投资。 建议:认定合同有效,你向对方索要违约金对你比较有利。且认定合同无效是有法定条件才能无效,要符合《合同法》52条规定的条件。不是随便就可以认定无效的。我估计你们的合同应该是有效合同,认定无效的难度较大。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并不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前者是物权问题,合同效力是债权问题。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私下签订的合同依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公证也是一样。有了纠纷最终还是法院判定。咱们国家的不动产是产权登记制度,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所以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减少风险。
房屋过户是指将通过转让(购买)、赠与(无偿)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到国家建设部门(房产局)办理更名等登记手续的活动。 房屋公证则是对所拥有房产的事实由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处)予以证明的行为,该公证直接具有法律效力,无须再经法庭质证。
按照你的前提条件没有任何措施防范,全凭对方的“良心”。要想保险,唯有产权过户和公证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支持,前提是你在签协议的时候并不知道该房产存在不能过户的情形
拿着房产证那多踏实,有法律保障,我要是买家说什么也不要你这套房,万一你哪天反悔了,我买房的钱还得还你,因为我没证啊!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还是你的!!再说,你卖了它,有什么不好吗,还是你不想卖 ?即使卖了现在税也不太多。交上补成本价的钱,每平米不到13元,你要是一套房。也不用交个税。何况很少有卖方自己交各种税的!!可别向你说的那样做,如果买方后悔了,这房子还是你的!!若房子有问题,可能你还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你现在想省下税费的钱,一种方法是在合同中写清楚,约定好两年后过户;另一种方法是和真正的房主做全权委托公证,证明他委托你全权代理此房的过户等一切事宜(具体写法你可以去公证处咨询),然后将他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有最好)拿到手,等两年期满,再去过户。 注意:公证书上的被委托人与最终房产证上的房主不能是一个人。 但是我认为你的方式十分冒险: 1、没有见到真正房主就付了全款,如果有公证的委托书还好一些,即使有也不应该付全款后再等房主回来过户,这样风险很大,应该过户当天再给房款。 2、你想满5年再过户,其间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国家政策说不准什么时候出台,也就是说可能等到满5年时现在的税是避掉了,还会有其他税费,这个谁都说不准。 其实我劝你还是按现在的规定交税,80多万的房子,房款都拿了,不必为那几万税钱提心吊胆两年,更何况找一家中介公司让他帮你把税费做低,还能省几万,心里塌实
1.公正是有效的。 2.办理买卖公正,对买卖合同进行公正。 3.有,卖家可以凭产权证悄悄进行抵押或房价上涨幅度大于合同约定违约金,卖方恶意违约。 4.是的,要先办产权证才可以在买卖。 5.4年再过户时间太长了,时间一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方都将面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会有重大的损失,建议老实交税吧。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转移是以产权转移登记为依据,也就是说,你们只是签定了买卖合同,没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房主。 如果原房主不愿意过户,打官司能否打赢, 关键要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相应的举证。 到法院起诉后会有这样几种结果: ①合同无效,房主反还你房款及相应利息。 ②合同生效,房主反还你房款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③合同生效,法院判决房屋归属买房,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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